「爆眼女」炮製「警暴」謊言始末

  2019年

  8月11日 時年26歲自稱為「義務急救員」的女子,在尖沙咀暴動現場眼部受傷。攬炒派即封其作「爆眼女」,指稱是防暴警發射布袋彈射爆其眼,大肆炒作該女子將會「永久失明」,煽動黑暴分子「報仇」

  8月12日 NOW及有線新聞等媒體拍攝到「爆眼女」剛倒地時,未見眼罩上有布袋彈殘骸。警方當時表示,並無確實證據顯示受傷與警方執法有關

  8月17日 「爆眼女」妹妹在社交平台「代報平安」,更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煽「獨」口號,煽動「手足」聲援「爆眼女」

  8月19日  警方呼籲目擊者與警方聯繫,促傷者向警方報案

  8月20日  「爆眼女」留醫一周後出院,但拒絕向警方報案

  8月29日 「爆眼女」透過所謂的「民間記者會」發布短片。她當時全程戴墨鏡、口罩及右眼處貼上紗布,惟並無直接提及右眼傷勢、康復情況及受傷過程,又拒絕外界探訪

  9月8日及9日 「爆眼女」透過律師發信阻撓警方執行法庭手令取得其醫療報告

  9月10日  「爆眼女」提司法覆核,企圖阻止警方使用取得的醫療報告

  12月17日 高院原訟庭判處「爆眼女」的司法覆核敗訴,兼付訟費

  2020年

  1月及之後 「爆眼女」申請法援擬就早前司法覆核敗訴提出上訴。法援署原於2月拒絕其申請,但「爆眼女」其後就此提出上訴並得直,至9月再獲法援署批出法援

  9月30日 「爆眼女」離港赴台灣

  2021年

  2月至4月 「爆眼女」向高院上訴庭就司法覆核敗訴提出上訴,但於4月21日被駁回,並被下令支付警方訟費

  5月24日 有媒體公開「爆眼女」離港時在機場被拍到的照片,顯示她雙眼炯炯有神及有說有笑,精神與健康狀況俱佳

  2022年

  3月1日 身為「爆眼女」代表律師的夏博義,早上到灣仔警察總部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晚上即匆匆離港

  4月25日 曾協助「爆眼女」發聲明阻警方查閱醫療報告的律師韋智達離港,並宣布結束其在港律師樓生意

  5月至6月 「爆眼女」擬入禀區域法院向警方索償,向法援署申請法援,但被法律援助署要求其法律團隊重新考慮是否要提控及解答3點問題

  7月12日 法援署向「爆眼女」發出中止法援通知書

  8月11日 「爆眼女」宣稱事件「告一段落」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