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殺羅伯案 兩青年暴動罪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黑暴分子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水堵路及向清路障市民掟磚。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羅長清在上水北區大會堂外被黑衣人用磚塊擲中頭部死亡,另一名六旬翁X亦遇襲致左眼受傷。兩名青年否認誤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在高等法院受審後,5女2男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7小時,裁定兩人暴動罪成,另兩罪則不成立。法官杜麗冰下令兩名被告繼續還押,本月22日判刑。
兩名被告依次為現年19歲、花名「牛屎」的劉子龍,以及現年18歲的陳彥廷。兩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謀殺70歲男子羅長清;另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2號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意圖使現年63歲的男子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以及參與暴動。當中謀殺罪早前獲杜官裁定證據不足以確立兩被告謀殺罪的控罪元素,但可能足以裁定因作非法行為而誤殺罪成,遂批准控方改以誤殺罪替代謀殺罪。
案件昨進入第十七天審訊,杜官完成引導陪審團後,陪審團早上10時半退庭商議裁決。至下午5時半,陪審團達成裁決,一致裁定兩被告的誤殺罪不成立;有意圖而傷人罪,陪審團以6比1及5比2,分別裁定首被告和次被告罪名不成立;至於暴動罪,陪審團5比2及6比1大比數,裁定兩被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