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前員工連登煽暴 3罪成入獄一年


◆被告(上圖)曾於網站上煽動「大裝修」美心食品、「狙擊」TVB藝人等暴行(下圖)。資料圖片
◆被告(上圖)曾於網站上煽動「大裝修」美心食品、「狙擊」TVB藝人等暴行(下圖)。資料圖片

◆圖為2019年11月10日,沙田大會堂「美心皇宮」大酒樓遭暴徒破壞。 資料圖片
◆圖為2019年11月10日,沙田大會堂「美心皇宮」大酒樓遭暴徒破壞。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無綫電視(TVB)一名前員工,2019年8月至11月期間在網上連登討論區發布帖文,煽惑他人摧毀港鐵站的閉路電視、「大裝修」美心食品、「狙擊」TVB藝人、杯葛TVB廣告客戶及「火攻發射站」等,早前被裁定三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成。裁判官劉淑嫻昨日判刑時,斥被告鼓吹攻擊被視作「藍絲」的商業機構,直接或間接影響市民生計,被告行為愚昧且自私,因連登討論區瀏覽量高,可造成深遠影響,遂判被告3罪合共入獄一年。

  煽「狙擊」藝人 搞客戶燒設施

  男被告張建華(27歲),為TVB前技術員,三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指,他於2019年8月9日、11月14日及11月19日,分別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摧毀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閉路電視、美心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及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發射站。

  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認缺乏守法意識及低估法律後果,已深感悔恨,亦明白透過網絡煽惑他人的影響廣泛,但3條帖文分別僅獲17、13和10則回應,也無人因被告的言論而作出破壞行為,望法庭輕判。不過,裁判官劉淑嫻指出,被告在香港遭受連續暴力行為時,在網上鼓吹他人攻擊被視作「藍絲」的商業機構,而商業活動是本港經濟支柱,被告已直接或間接影響市民生計,行為愚昧且自私。至於其在「連登」的帖文雖然回應少,但發布的訊息均可廣泛流傳,截至2021年12月為止總瀏覽量已高達1,849萬次,仍可造成深遠影響,遂就每項控罪判處6個月監禁,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12個月。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陳穎,昨日在庭外指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反映嚴重性,並起到阻嚇作用。裁決亦再次提醒任何人不能忽視在網上發布違法言論的後果及影響力,因有人會因網上言論而作出實質干犯罪行,破壞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警方至今接獲超過100宗煽惑罪案件,當中5宗已經完成法庭程序,10宗仍在進行法庭審訊。

  警方提醒市民,三項有關「起底」的高院臨時禁制令仍然生效,任何人違反可以被控以藐視法庭罪。重申個人的言論自由是由各人的責任構成,有權利的同時亦有相應責任,任何人不應濫用媒介或網上平台煽動仇恨及鼓吹暴力,而這些行為非常自私及破壞法治,影響其他市民享有和平穩定社會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