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護國安】立法保障國安 國際通行做法


  英美澳洲有明確規定重懲叛國

  保護國家安全、遏制分裂主義及恐怖主義已經是國際標準,諸如美國、英國、澳洲等被攬炒派標誌為民主的國家,對叛國罪、間諜罪、分裂國家、顛覆政府、參加暴亂等罪行的刑罰都作出明確規定,觸犯者將導致數以十年計的監禁,更有被判死刑的可能。

  隨�茈@界形勢的變化,各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不斷完善,更十分重視國民的國家安全教育。由此可見,香港長期存在的國家安全漏洞,才是國際社會中的「畸形存在」,令香港在有關議題上變成法外之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已納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議程,一旦通過並落實,將為香港加上防護罩,防止香港被反華亂港勢力利用作為顛覆基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思文

  美國

  1947年, 美國通過《國家安全法案(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成立「國家軍事部」,整合國家安全的內政、外交和軍事政策。1949年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法案》,將鬆散的「國家軍事部」改組為內閣級別的國防部。

  美國法律同時對煽動罪作出規定,《美國法典》第十八章第二千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任何人故意或蓄意散播、幫助、勸說其他人使用武力或暴力去推翻或摧毀美國聯邦政府或任何美國州政府,或暗殺任何政府官員;或任何人印刷、出版、編制、發行、傳播、售賣、傳遞或在公眾場合顯示任何鼓動、宣教或鼓吹用暴力或武力去推翻美國政府的行為,均屬顛覆政府罪,最高刑罰20年監禁,及被定罪後5年內不得被美國政府任用。

  在叛國罪方面,美國《刑法》第二千三百八十一條訂明:凡是效忠美國的人,若他們對美國宣戰,或是依附於美國的敵人,並在美國或其他地方給予美國的敵人幫助,即犯叛國罪,將被處以死刑,或將被監禁不少於5年,及處以不少於一萬美元的罰款,並且不能在政府中擔任任何職務。根據《刑法》第二千二百零四條,「敵人(enemy)」的定義為:對美國有惡意(hostilities)的國家、政府、團體或個人。

  美國對任何參與暴動或叛亂的人都有相應懲罰。美國《刑法》二千三百八十二條訂明,任何煽動、涉及、協助或參與任何反抗美國政府或其法律的叛亂或暴動,或給予其幫助的人,將被判處最高10年監禁,不能在政府中擔任任何職務。

  國家安全教育方面,美國1991年頒佈了關於《國家安全教育法》,成立「國家安全教育委員會」,資助美國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開設關於國家安全的課程或進行相關研究。

  2001年「911事件」後,時任總統喬治·布殊於10月26日簽署《愛國者法案》,該法擴大了恐怖主義的範圍至本土恐怖主義,更擴大了警察機關可以管理的活動範圍。警察機關有權搜索電話、電子郵件通訊、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力求最大限度切斷境外極端和恐怖分子進入美國的途徑。隨�茠k案中的日落條款生效,該法案其後也曾作出改動,以切合當地社會所需。

  2002年,美國通過了《國土安全法案》,成立了國土安全部,負責美國本土的安全工作,並就反恐、保護公民安全等問題,加強了國家安全部門的職能。

  澳洲

  澳洲《聯邦刑事法》第80.2條規定,任何人敦促其他人以暴力或武力去推翻澳洲聯邦憲制或澳洲政府或任何澳洲法定機構皆屬違法,最高刑罰7年。

  該法第24AA條(1)(a)規定,任何人意圖作出革命或破壞行動來推翻聯邦憲制或以任何武力或暴力推翻聯邦政府或各省政府,可判處終身監禁。

  2018年,澳洲國會參議院通過了《國家安全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案》,和《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要求游說者申報是否在為別國的政府服務,未有披露有關聯繫者將面臨刑事檢控。法案亦規定,洩露國家機密資訊的聯邦官員將面對更重的刑罰,入侵澳洲企業系統盜取商業機密的外國人要面對最高15年監禁。該法案亦將破壞重要基建如電網及交通系統的行為刑事化。

  意大利

  意大利《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叛國行為包括以武力反對國家,公民持武器反對意大利,或者在與意大利交戰的外國武裝部隊中服役;與外國人勾結,以使外國對意大利發動戰爭或者採取敵對行為;未經政府批准,針對外國進行徵兵或者實施其他敵對行為,以使意大利面臨戰爭危險;助敵或資敵、與敵人通商、不履行戰時供應契約、在戰時供應欺詐等,均構成叛國罪。

  德國

  德國《刑法》第九十四條至第九十九條規定,洩露、公開、刺探、收集、傳遞國家機密、從事諜報活動等行為均以叛國罪處罰。

  德國重視國家安全教育,學校會定期邀請軍方派人到校介紹國家安全情況,與學生討論有關問題。

  新加坡

  新加坡於1985年修訂《國內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以進行預防性拘留、防止顛覆活動、鎮壓針對個人和財產的有組織的暴力行為,及與新加坡國內安全有關的其他事情。

  該國《刑事罪行法典》第二百二十四章則規定,叛國罪、顛覆罪最高可判死刑。

  澳門特區

  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於2009年生效,若觸犯叛國、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條例,最高可處25年徒刑。

  瑞士

  瑞士在各地普遍成立軍官與士兵協會、公民協會、射擊協會等官方或半官方的國家安全教育機構,並編發《民防手冊》,小孩到老人人手一冊。

  法國

  為應對科西嘉島的分裂問題,2001年12月,法國憲法委員會在相關法案中刪除了有關該島自治的條文,以進一步確定科西嘉島是法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色列

  以色列通過「行軍教育」進行國家安全教育。公民從小學開始,就要參加學校組織的「用腳去認識以色列」的活動,將歷史融入愛國主義和國防教育。

  西班牙

  《西班牙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訂明:假如西班牙某自治區未能承當憲法或法令賦予它的責任,或其行為對國家整體利益形成嚴重損害,中央政府能夠採納全部必要手法,強制其遵守責任,維護國家整體利益。西班牙政府在2017年引用該條法律收回加泰羅尼亞區自治權。去年,加泰「自治政府」前副主席、加泰羅尼亞共和左翼黨(ERC)黨魁洪克拉斯,被裁定煽動叛亂及不當使用公款罪成,判監13年。

  俄羅斯

  1992年,俄羅斯頒佈了《俄羅斯聯邦國家安全法》、《俄羅斯聯邦偵緝行動法》、《俄羅斯聯邦國家安全機關法》和《俄羅斯聯邦對外情報機關法》4部國家安全方面的專門性法律。1994年,頒佈《反間諜局條例》。

  2015年,普京簽署《2020年前俄羅斯聯邦安全戰略》,該戰略每5年更新一次,是國家權力機構、各組織和社會團體為維護俄羅斯聯邦國家利益,保障個人、社會和國家的安全開展建設性合作的基礎。

  在俄羅斯,20歲至70歲的公民,均需接受法定國防教育,16歲至60歲的男性和16歲至55歲的女性,均需接受民防義務訓練。根據《憲法》,國家安全教育和訓練是大中學校學生的正式課程,軍訓成績亦會被記入學分。

  加拿大

  2017年,加拿大頒佈了《國家安全法案2017》,旨在改革對包括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安全情報局和通信安全機構等加拿大國家安全機構的監管。法案還對《國防法》、《加拿大安全情報服務法》、《通信安全設施法》和《刑法》進行調整,以支持新機制。

  加拿大有叛國罪,《刑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未經合法授權,向國外的人員提供軍事或科技資料和有關檔案,而明知此類材料可能會被該國用來危害加拿大的安全或防務;與他人共謀為外國提供有關材料,或具有這一意圖並用公開的行為表明該意圖構成叛國罪。加拿大《刑法》第五十條寫明,若某人明知有人即將干犯叛國罪,卻沒有通知當地或其他地方官員,或沒有做出任何阻止該人干犯叛國罪,則該人的最高刑罰為入獄20年。

  針對1995年魁北克的獨立公投,2000年加拿大議會通過《清晰法案(The Clarity Act)》,規定一個省的獨立公投必須「清晰」定義它對選民所提出就獨立方面的問題,而是否清晰則要依照下議院裁決。即魁北克省再就獨立問題舉行公民投票,必須得到聯邦政府的承認才能生效。

  英國

  英國在 1911年就已頒佈了《反間諜》成文法,1989年頒佈《政府保密法》。在英國,「隱匿叛國」的審判過程與謀殺相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911事件」後,英國在10年內連續頒佈4部與反恐和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

  2010年,時任首相卡梅倫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負責監督與國家安全、情報協調和國防戰略相關的所有問題,從2015年4月1日起,該委員會每年為解決國外的衝突和不穩定提供超過10億英鎊的援助。

  去年,英國通過了《2019反恐和邊境安全法案》,擴大針對部分恐怖主義罪行的域外司法管轄權,亦新增禁止英國公民前往或停留指定衝突區域的法例,違例者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

  英國亦十分重視國家安全教育,2011年起,英國所有中小學日常全面實行「綠十字互聯網安全守則」教育,以提升學生的網絡分辨能力和抗誘惑力,暑期組織參觀軍營等夏令營活動,以引起中學生對保衛國家安全工作的興趣,增強學生的防患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