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統一監管平台 出台信息保護法律

■全國政協1月10日召開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圍繞「加強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建言資政。新華社
■全國政協1月10日召開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圍繞「加強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建言資政。新華社

  全國政協圍繞加強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遠程協商

  全國政協1月10日在北京召開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圍繞「加強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建言資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主持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絡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發展的眼光和辯證的思維看待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統籌推進,堅持標本兼治,在提高信息資源利用水平的同時科學有效保護信息安全,讓大數據更好服務社會、造福人民。■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綜合報道

  協商會上,14位委員與專家在全國政協機關和遼寧、安徽、湖南、貴州5個會場以及通過手機連線方式發言,近120位委員通過移動履職平台發表意見。大家認為,中央高度重視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有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傳統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和方式跟不上互聯網廣泛普及和數字產業迅猛發展的新形勢,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多頭監管與監管缺失並存、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公民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等問題較為突出,維護信息安全依然任重道遠。

  盡快出台個人信息保護法

  一些委員建議,要加快出台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明確個人信息概念、適用對象和權屬,明確採集、處理、使用個人信息的程序、規則和相關責任。要加大專項治理力度,重拳打擊非法收集、交易、使用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最大限度擠壓網絡黑灰產業生存空間。要實施分級分類保護,建立個人信息利用清單,強化對人臉識別、數據爬取等技術應用和「人肉搜索」等行為的監管。

  委員們認為,要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管控機制,克服重發展輕安全的傾向。要廣泛宣傳個人信息安全知識、技術和理念,增強公民自我保護意識。要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統籌協調,建立統一的個人信息保護監管平台,避免多頭執法和重複執法。

  在貴州分會場,貴州省政協委員景亞萍提到了「政出多門」這一現象,認為國家應強化政策的統籌力度,把促進數據共享利用和依法保護個人信息有機辯證統一起來,實現「在應用中保護和在保護中應用」。全國政協委員朱山也在發言中建議,要加快大數據立法進程,規範個人大數據信息的採集主體、數據權利使用範圍、退出條件、侵權行為和法律責任。

  委員們的種種呼籲得到了相關部委的回應,委員們從中也得知:個人信息保護法已經列入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等部門正在推動制定國家大數據的安全戰略,關於個人信息規範方面的問題也正在修訂中。

  辯證眼光看待大數據

  在全國政協委員王小川看來,個人信息保護的重點,應當從整治APP信息收集權限的高光區,更多走向流通領域、走向使用環節、走向打擊洩露販賣個人信息和線下違法行為的隱蔽區。這個需要在全社會建立統一的規制和意識。

  全國政協委員童國華、賴明勇同時提到,要重視對不同信息進行分類處理,嚴格審查企業數據使用的要求。在數據確權中,既要嚴格保護涉及個人敏感信息的數據產權,也要創造有利於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包容性制度環境。

  通過手機視頻連線,在香港的全國政協委員吳傑莊建議加強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加快推進智能政務服務,建立統一的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平台,增進行業與行業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的數據資源交流和互動。

  數據安全是民生要事

  「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存在於各行各業,正因如此,數據安全事關國家安全,經濟社會穩定運行,與每個人的安全緊密相連。

  作為提案者代表,在天津的全國政協委員王悅群在手機視頻連線中表達了自己的觀點,現實中數據安全和侵犯個人隱私問題日益凸顯,個人民事訴訟維權難度大,刑事維權很難達到立案標準。發展互聯網、治理互聯網,需要集中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涉及個人信息保護在內的安全,這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在醫療衛生領域,個人信息使用頻繁,也更能凸顯數據安全的民生特點。全國政協委員方來英表示,由於衛生單位集中掌握�荇�量公民個體的健康數據,大部分屬於公民隱私範圍,且具有極大的商業價值,職業特點又決定了它具有傳播範圍廣泛、傳播途徑複雜的特點。身在遼寧分會場的全國政協委員崔侖「支招」,相關部門要完善網絡安全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加強醫療行業信息安全的人才隊伍建設,重視醫療行業的信息統籌管理。

  對於當下流行「刷臉」支付,在上海的全國政協委員談劍鋒通過手機視頻表達了擔心。他認為,目前還沒有完全保險的方式來保證生物特徵數據的安全,建議從政府層面制定數據保護清單,嚴控生物、醫藥等關鍵領域的數據在互聯網上的應用,切斷風險源頭。

  安徽分會場的全國政協委員汪利民建議,要注重監管與自律結合、法律與技術結合,國家在加快制定完善相關法律的同時,還應該從安全對抗角度來應對技術異化問題,通過技術支撐把法律條文轉變為實際監管行動。

  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讓人們看到了「數據」使用的兩面性。雖然委員們在發言中指出了當前存在的不少問題,但同時也一致肯定了「大數據是未來的趨勢」,個人信息保護是關乎民生的大事、要事,堅持「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利用」,才能積極享受大數據時代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