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選舉例無交申報書 趙寶琴王振霖囚3周

◆趙寶琴被指是攬炒「戲子」「示威常客」。 趙寶琴Fb截圖
◆趙寶琴被指是攬炒「戲子」「示威常客」。 趙寶琴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以浮誇表演騙選票的攬炒「戲子」趙寶琴,與巴士司機王振霖於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出選新界西地方選區,因逾期未交選舉申報書,被廉政公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兩人早前已認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錢禮直言選舉關乎重大公眾利益,判監是無可避免的刑罰,終判兩人監禁3星期。

  兩名被告,分別為趙寶琴(48歲、護士)及王振霖(41歲、巴士司機)。案情透露,上屆立法會換屆選舉原訂於2020年9月6日舉行,選舉事務處於2020年7月18日至31日提名期期間,接獲兩名被告參選新界西地方選區的提名表格,屬同一名單,趙及王分別是提名名單上第一及第二名候選人。同月,特區政府鑑於疫情嚴峻,制訂《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將選舉押後一年舉行。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仍適用於已延期的選舉,候選人須於2020年9月29日前遞交選舉申報書。選舉事務處在限期前,曾分別寄出掛號信及電郵予兩被告提醒提交選舉申報書,但在限期前仍未收到,遂將投訴轉介廉政公署。

  主任裁判官錢禮昨在判刑時指,選舉關乎重大公眾利益,法庭有必要維護選舉公正,判監是無可避免的刑罰,但考慮到兩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不會再參選重犯機會低,本案亦非同類案例最嚴重,遂以4個半星期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扣減刑期後,最終要入獄3星期。惟根據資料,兩被告已還押約20日,預計最快今日可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