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網上性騷擾 男多過女 職場中招者普遍 8個人就有一個曾受困擾

◆平機會調查顯示,分別有17.8%及11.8%受訪成年人曾遭受網絡形式及職場性騷擾。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平機會調查顯示,分別有17.8%及11.8%受訪成年人曾遭受網絡形式及職場性騷擾。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性騷擾事件時有發生,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日發表首個有關性騷擾的全港調查結果,發現平均每6名受訪者就有一人(17.8%)在過去24個月內遭受網絡性騷擾;平均每8名受訪者就有一人(11.8%)在職場遭受性騷擾。令人意外的是,受訪男性遭網上性騷擾的比例竟略高過女性1個百分點。在職場性騷擾方面,年輕女性的比例仍偏高,尤以實習生及暑期工最高危。逾30%騷擾者為職級較高的同事、客戶或服務對象,最常見的性騷擾方式是公然談及有關性的話題或笑話。平機會認為,是次調查反映香港性騷擾情況普遍,建議從教育入手,改革中小學性教育,同時改變職場文化,以及修訂《性別歧視條例》,規定僱主若無採取合理切實可行的步驟以預防性騷擾,應就其工作場所發生的性騷擾行為負上法律責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平機會曾在社會上不同界別進行多項性騷擾問卷調查,但資料零散,昨日發表的是首個具代表性的全港調查結果。去年3月至6月,平機會透過電話成功訪問5,027名年齡介乎18歲至64歲的香港居民(包括外傭),發現受訪者普遍對性騷擾定義的認知程度頗高,「性騷擾認知指數」平均分為80.26(100分最高)。

  調查發現,受訪前24個月內有工作的3,928名受訪者當中,11.8%曾於該段期間遭受職場性騷擾,其中以年輕女性(18-34 歲)的比率較高(22.5%)。在曾遭職場性騷擾的受害人中,最常見是有人當着受訪者面前與其他人談及有關性的話題或笑話,其次為騷擾者直接向受訪者講與性有關的言論和笑話,以及遭人強吻或擦過臀部等不恰當的身體接觸 。另外,55.7%受訪職場性騷擾的受害人曾在工作時遭遇多於一種形式的性騷擾。

  實習暑期工遇事比例達四分一

  平機會高級研究經理葉仲茵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研究發現實習生(25.5%)與暑期工(25%)工作時被性騷擾的機會顯著比長工僱員為高,而職場性騷擾受害人對上一次被騷擾的經歷中,最常見的騷擾者是與受害人同一職級的同事,其次是職級比受害人高的同事,以及機構的客戶或服務對象。葉仲茵表示,經進一步分析發現,較大比例的女性受害人被較高職級或擁有較多權力的同事性騷擾。調查顯示,近八成受訪者曾就最近一次被性騷擾事件採取行動,主要是避開騷擾者、斥責或要求騷擾者停止騷擾行為,只有14.7%會向警方、平機會、上司或公司內相關部門作正式舉報。雖然在採取行動後最常見的結果為騷擾者停止相關行為(80.2%),但亦有少數受害人被視為「麻煩製造者」(8.6%),甚至遭報復或排斥(6.5%)。

  七成旁觀者冷眼旁觀

  至於並無採取行動的性騷擾受害人中,絕大部分認為事件並不嚴重(97.1% ),但亦有54.9%認為性騷擾是「公司的常見情況,見怪不怪」,另有部分受訪者指投訴機制無效、過程冗長或不知道投訴渠道而作罷。調查亦發現,41.4%受訪者指對上一次遭受職場性騷擾時有其他目擊者,但近七成旁觀者並無嘗試介入或阻止事件。平機會行政總監朱崇文認為,香港的性騷擾條例較英國及澳洲等地遲了十多廿年才訂立,惟港人的認識已日漸加深,亦有更多人站出來舉報,他建議企業及機構設立有效投訴機制,鼓勵旁觀者勇於發聲。同時,平機會建議立法規定僱主若無採取合理切實可行的步驟以預防性騷擾,應就其工作場所發生的性騷擾行為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