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後6年 迷你倉危機依舊


雜物堆至天花擋窗口 記者巡察揭逾半違例
牛頭角淘大工業村2016年發生迷你倉四級火吞噬兩名消防員,死因庭昨日裁定兩人死於不幸。悲劇發生翌年,消防處向全港迷你倉發出防火守則,惟記者最近巡察全港多區共10間迷你倉,超過5間潛伏不同程度危機,包括雜物堆積、阻擋窗口、倉頂擺放雜物、倉門擋路等,完全漠視消防處的安全規定,最離譜是迷你倉營運商竟容許客人存放易燃危險物品,一旦失火隨時一鑊熟,恐重演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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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最近以顧客身份,藉「睇倉」為由「放蛇」,其中一間位於葵興工業大廈的迷你倉完全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危機處處令人觸目驚心。
當天一名年約50歲職員應門帶領記者入倉,開門一刻記者被眼前的情境嚇呆,所謂的「迷你倉」實際是一個完全沒有間隔的貨倉,該處面積約2,600平方呎,但不同顧客的貨物散落一地,大部分窗口被完全遮擋,通道被雜物堵塞。
自從淘大迷你倉大火後,政府對迷你倉作出嚴格的防火規定,要求儲物櫃櫃頂與樓底最少須保持一米的空間距離,避免一旦起火出現「煙囪效應」,單位變得極高溫。同時,政府要求每50平方米的儲物櫃都需要有闊度達2.4米的防火牆或通道,而且逃生通道最少1.05米闊。
貨物距離天花需1米
惟記者參觀的該個迷你倉雜物堆積如山,貨物與天花不足法例規定的1米距離。由於貨物沒有用儲物櫃分隔,所以也無法符合要設2.4米防火牆或通道的規定,更遑論是逃生通道。
然而,該倉收費與其他迷你倉相若。職員說:「貨物佔用一卡板大小的面積,每月收費500元,你堆到幾高都係呢個收費,頂到天花板都沒關係,只要物品不倒下來就得!」
至於該倉有沒有限制物品類型?記者以試探口吻詢問能否存放電池等危險品,對方答道:「不要通住電就可以!」但根據消防處安全規定及國際行業標準,任何危險品 (包括毒品/腐蝕性/氧化性物料、易燃物品、火藥、槍械及電池等各類違禁品)都禁止存放在迷你倉。
記者巡察其他迷你倉,發現雖然多數迷你倉的逃生通道闊度基本上符合1.05米要求,且倉門均按規定棄用向內開啟的設計,改為採用趟門,但出口和方向指示牌數量、窗口數量等未符守則規定。
其他被「放蛇」的迷你倉也有方向指示牌的問題,即使有懸掛出口及方向指示牌,不少迷你倉的指示牌數量亦不足,以及擺放位置不夠顯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