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主要消防守則

  •逃生通道及防火門不可被阻隔及上鎖

  •逃生通道闊度不可少於1.05米

  •須提供足夠的可打碎窗口包括救援窗(總面積不少於迷你倉總樓面面積的十六分之一

  •救援窗總面積佔整個單位總面積須有不少於2%的比率

  •救援窗的窗台高度不可高於1.1米

  •迷你倉頂與天花的高度最少要有1米之間距

  •迷你倉或存放物品不可高於2.35米

  •須提供足夠及安全的消防裝置如消防喉轆、滅火筒、花灑系統及應急照明系統包括出口指示牌、緊急照明燈等

  資料來源:《消防條例》(第95章)、屋宇署「消防安全指引」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