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美籍律師刑滿遞解出境


離港後發文美化罪行 夥美領事館圖抹黑港司法制度
在修例風波黑暴案中助跳閘黑暴分子逃捕、被控襲警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於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當時批評他行為暴力,對公眾秩序造成威脅,判其監禁4個半月,其後上訴亦被高等法院駁回。他於本月22日刑滿出獄,隨即被香港特區政府遞解出境遣返美國。然而,該律師離港後在社交媒體發文美化自己在港犯下的罪行,更與美國駐港領事館一唱一和,妄圖抹黑香港司法制度。◆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現年37歲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案發時在香港的外資銀行任職。他被控於2019年12月7日在銅鑼灣站近F出口樓梯間襲擊警員俞樹生,而交替控罪指被告同日同地襲擊上述警員。被告2021年7月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4個半月。他服刑近7星期後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並於2021年8月獲高等法院批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及交出美國護照,每周向警方報到3次。今年2月,高等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被告須繼續入獄坐滿餘下1個多月刑期。
Bickett前日在社交平台發文,稱他本月22日在赤柱監獄獲釋後即被轉往入境處羈留中心,同日被送上飛機離港前往美國,並被告知禁止再入境香港。他又指自己在土耳其伊斯坦堡轉機時滯留8個小時,並被拒絕發還護照,聲稱土耳其官員告訴他這是因應香港特區政府的「例行請求」。
Bickett又聲言,他是「被迫」離開香港,又在字裏行間透露不滿被判刑,更抹黑香港特區政府漠視司法制度,聲言會在外地探索如何為「香港抗爭」出力,又煽惑其他香港人「值得戰鬥下去」。最後,他在帖文中披露自己已離開土耳其前往美國華盛頓。
圖用護照問題混淆視聽
Bickett的言論不僅無視香港法庭的兩次判決,更用護照問題來混淆視聽圖製造噪音。據了解,Bickett是乘坐土耳其航空公司的班機離境。根據國際慣例,在遞解一名罪犯離境時,其護照會交由機長保管,以防當事人在途中出現突發事件或逃跑,在到達目的地後,機長會將其護照交給目的地當局處理,這是國際通行的措施,因此不存在所謂拒「發還」或「沒收」的情況,而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在執行遞解行動時,完全依法有據,專業公正。有人在社交媒體大做文章,試圖製造國際輿論,目的就是為自己的犯罪解脫和製造光環。
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昨日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並表示入境處在處理每宗個案時均會按照相關法律、既定政策及程序處理,及在審慎考慮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後才作出決定及相關安排。
事實上,香港法庭對Bickett案的審訊判決,理據清晰及公開公正,美國駐港領事館人員也有旁聽。裁判官林希維去年判刑時指出,被告搶奪休班警員警棍,用左腳踏他胸口,用手打他左臉數次,並於休班警員躺下時用左腳續踩其腹部,是嚴重襲擊行為。法庭不能姑息,並有責任保障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免受傷害,否則法律及公安秩序會受危害,因此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
林官又指,雖然事發地點不是示威現場,本案亦不是由社運引發,但港鐵站人流多,增加發生暴力的風險,有機會引發更大規模騷亂,故再增加兩個星期監禁刑罰。
官指自衛說法不成立
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於今年2月駁回Bickett上訴的判詞時亦指,上訴人辯稱他對休班警使用武力是出於自衛的說法並不成立。本案發生在2019年12月,為香港正值社會動盪最高峰期,休班警放工後被認出即會在街上被毆打,為了安全起見,警方在2019年9月向休班警分發伸縮警棍。當時,港鐵站內不時發生混亂情況,有人不支付車費及跳閘,法律和秩序完全陷入混亂。
根據涉案影片可見,上訴人壓在休班警身上,拳打休班警的面部兩至三次,再搶走休班警的警棍,其上訴理據全不成立。杜官強調,襲警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6個月及罰款5,000元,警員執行職務時必須受到保護,而案發時正值社會動盪,並在繁忙時間在港鐵站內發生,部分市民情緒高漲,清晰地聽到有人辱罵警方,不可低估任何衝突的潛在風險,故認為判囚4個月的量刑起點及加刑兩周均屬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