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司法機構擬下月推「疫苗氣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特區政府陸續擴大「疫苗氣泡」,所有公務員下月16日起進行政府大樓及工作場所,須出示至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措施亦於下月24日起涵蓋全港所有學校。據了解,醫管局、司法機構等亦會由2月16日起,要求所有職員最少接種一針疫苗方可進入工作場所,除非有醫生證明不宜接種疫苗。

  根據政府的內部指引,由下月16日起除非持有效醫生證明書不宜打針,否則所有僱員須至少打一針新冠疫苗才可以進入有關處所。若未能符合要求,未能返回工作地點,將被視為「曠工」,會受到紀律處分。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綜合臨床服務)李立業昨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醫管局基於政府最新「疫苗氣泡」安排,2月16日開始,所有醫管局員工必須出示疫苗接種記錄才可進入醫管局設施,包括行政辦公地點、醫院、診所等;所有經常接觸病人的醫護人員必須接種2針疫苗14日以上,其他員工須至少接種一針,惟公立醫院診所的「疫苗氣泡」安排暫不適用於求診病人。

  據報道指,司法機構將參考特區政府「疫苗氣泡」措施,法官、司法人員,以及司法機構職員最少要接種一針疫苗才可進入法院,除非有醫生證明不宜接種疫苗。有媒體報道指,相關措施暫未擬要求市民、律師及被告等其他法庭使用者打針。

  司法機構在回覆媒體查詢時指,整體司法機構人員當中已有98%人員接種至少一劑疫苗。

  積金局昨日亦發出公告,表示將跟從政府於2月中推行「疫苗氣泡」措施,所有積金局僱員必須接種至少一劑疫苗才可進入積金局辦事處,因健康理由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的僱員及已獲豁免的懷孕僱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