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初選」案未開審 律政司:司法程序進行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非法「初選」拘捕行動過去一年,47人被落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目前未排期開審,32人繼續還柙。律政司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指,由於司法程序尚在進行,律政司或任何人均不適宜就案件作出評論。每宗案件由提出檢控直至審訊之間所需的時間,視乎多項因素而定。律政司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一直嚴格遵循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做法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律政司表示,每宗案件由提出檢控直至審訊之間所需的時間,視乎多項因素而定,包括辯方是否需要法庭核證翻譯文件、或辯方是否按法例賦予的權力提出需要在審訊前先處理的申請。
律政司強調,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律政司一直嚴格遵循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確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公正、及時辦理」,做法完全符合法律程序。正如特區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在最近一宗案件的總結指出,所有訴訟方及法庭均有責任充分合作,盡一切可能加快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就有人聲稱律政司反對被告保釋是「未審先判」,律政司表示,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保釋申請,按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特區終審法院在黎智英一案的原則,以及其他適用的香港本地法律處理。
控辯雙方皆可就是否應給予被告人保釋提供相關資料和作出陳詞,然後由法庭決定。事實上,有若干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被告人已獲法庭給予保釋,所謂「未審先判」的指控與客觀事實完全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