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局禁國腳紋身 已有者勸誡清除

●年輕國腳楊立瑜(左)對紋身情有獨鍾。 資料圖片
●年輕國腳楊立瑜(左)對紋身情有獨鍾。 資料圖片

●國腳張琳芃是愛紋身之人。 資料圖片
●國腳張琳芃是愛紋身之人。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曉莉)國家體育總局近日公布了《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4968號(醫療體育類624號)提案答覆的函》,就5個方面答覆《關於中國足球振興刻不容緩的提案》,其中在「關於加強足球運動員管理的建議」中明確要求國家隊及U23國家隊運動員嚴禁有新的紋身;對於已有紋身者,則勸誡其自行清除紋身。

  據內地傳媒報道,《關於中國足球振興刻不容緩的提案》共有5項建議,其中第4點提到了「關於加強足球運動員管理的建議」。總局表示,中國足協已重新修訂《中國足球協會國家隊運動員管理辦法》,其中對各級國家隊運動員提出了明確的紀律要求。各級國家隊將嚴格落實《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切實加強國家隊運動員的生活、訓練、比賽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充分展示中國足球運動員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做好社會表率。

  對各級國家隊運動員的具體要求中,國家隊及U23國家隊運動員嚴禁有新的紋身,對已有紋身者勸誡其自行清除紋身,如有特殊情況經隊伍同意後必須在訓練、比賽過程中對紋身進行遮擋;U20國家隊及以下各級國家隊,嚴禁徵調有紋身的運動員。當前國內的足球隊建制中基本已無省隊概念,對於在俱樂部中違規違紀的運動員,將遵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中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此外,國家體育總局還建議設立「國家足球領導小組」﹑從幼兒園起推廣足球﹑興建更多足球場擴大足球人口以及在縣創立職業或半職業的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