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16萬犬無續牌接種 漁護署懶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最近十年有逾16萬狗隻未有續牌及再注射疫苗,其中近三成過期逾5年,但漁護署沒有主動跟進逾期領牌或續牌的問題,只有當狗隻無被妥善管束或咬人才採取行動,形容署方執管工作過於被動,難起阻嚇作用。

  根據現行的《狂犬病條例》及《狂犬病規例》,狗主須為狗隻領取有效牌照、接種狂犬病疫苗及植入晶片,其後每3年為狗隻續領牌照,以及接種疫苗妥善管束狗隻,以免其走失或咬人。

  不過,申訴專員公署根據漁護署資料發現,2011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1日期間,漁護署共簽發近63.75萬張狗隻牌照,其中約16.78萬張已過期,佔約26%。該近17萬張過期狗牌中,28%已逾期5年以上。

  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潘順蓮在昨日公布的調查報告中列舉出數個個案,如有市民將一隻流浪狗交予漁護署,署方經檢查後發現狗隻已植入晶片,但狗牌已過期。雖然漁護署找到狗牌登記者,惟對方聲稱早年已將狗隻轉讓他人,但沒有任何轉讓記錄。由於漁護署在6年後才得悉,未能在事發後6個月內提出申訴,超出《裁判官條例》規定而未能起訴。

  執管太被動 違法者唔識驚

  她引述數據指,去年被狗主棄養的531狗隻當中,有68%狗牌已過期,甚或沒有牌照,去年捕獲482隻沒晶片的流浪狗當中有約一成多獲主人領回。

  公署認為漁護署的執管工作過於被動,對違例者難起阻嚇作用。翻查資料,漁護署於2016年至2020年間的執法數字有下降趨勢,沒有領取狗牌的執法宗數由2016年的341宗跌至225宗,跌幅達34%;沒有妥善管理狗隻的執法宗數由2016年的231宗跌至133宗,跌幅達42%。

  公署建議漁護署應更積極及主動跟進狗主涉嫌違法個案,嚴格要求狗主遵行法例規定,加強跟進未有適時為狗隻領取牌照,比如向所有牌照有效期將屆滿的狗主主動發信或電子訊息通知,及檢討現行代辦牌照申請的處理時間。

  對漁護署正打算除合理原因外,不再接收被畜養人放棄飼養的動物,公署認為漁護署在進行該措施前須先加強對狗主履行法律責任的規管,並對違例狗主採取行動,亦應研究更多措施令棄養人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