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卡透支借貸 實際年利率最高47.9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信用卡「一卡傍身」方便日常購物簽賬及享用購物優惠,更有人以信用卡透支解決現金周轉問題。疫情下經濟處於復甦階段,利用信用卡借貸周轉資金的市民增加不少。消委會調查發現,信用卡借貸看似方便,但涉及的利息十分高昂,其中以現金透支的財務費用實際年利率普遍較高,最高達47.97%,消費者稍有不慎或貪一時便捷,可能會導致債務「越滾越大」,最終承擔大額利息和逾期費用。
消委會向21間發卡機構收集69個貸款計劃資料,包括30個商戶分期/簽賬分期/結單分期計劃、19個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及20個現金透支計劃。消委會發現,不同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的分期付款計劃,以及現金透支借貸,實際年利率差異懸殊,當中以現金透支的財務費用實際年利率普遍較高,由5.9%至最高47.97%不等。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副主席雷永昌昨日在記者會上舉例,若持卡人簽賬/套現分期10萬元,選擇每月只準時繳付最低還款額,雖然可避免逾期費用,但實際年利率高達33.22%,需逾39年才可還清相關貸款,而且總利息及費用(247,364元)更是總貸款金額的2.47倍。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消費者往往在還錢時才發現當中不少「魔鬼細節」,包括相關貸款的手續費及行政費,以至逾期或提早還款所涉及的費用,即使部分計劃標榜「免息」或「免手續費」亦可能會附帶不同的條件或限制,例如設有最低交易金額及可供選擇的還款期較少等,最後可能令消費者需要還更多錢。
她提醒市民借貸前要清楚所有內容,「一定要看清楚利息、手續費及附加條件等,以及要清楚自己還款的能力。」
消委會強調,市民切忌貪圖一時便捷,或純粹因為「免息、免手續費」等招徠便草率簽賬、套現或作現金透支,如未能準時還款,最終要承擔大額利息和逾期費用,令本息不斷疊加,債務愈滾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