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米華等5人羈押 涉犯澳門4宗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澳門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綽號「洗米華」)以及另外10人,涉嫌犯罪集團非法賭博等罪名,日前在澳門被司警拘捕。澳門特區檢察院公布指,以周姓嫌犯為首的11名涉案者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並對周等5名嫌犯依法採用羈押強制措施。經初步調查,有充分跡象顯示該團夥成員涉嫌觸犯4宗罪,其中「領導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2年徒刑。
觸犯領導犯罪集團罪 最高囚12年
澳門檢察院指出,澳門警方於一年多前初步掌握周姓嫌犯等人涉嫌不法經營賭博的證據,並對該團夥立案偵查。案情顯示,該團夥涉嫌以澳門為基地,在菲律賓架設一個非法網絡直播投注平台,透過「直播場景」吸引內地居民為主要客源進行巨額網上非法賭博,並利用本澳的公司賬戶,透過地下錢莊轉移不法所得。
經初步調查,有充分跡象顯示該團夥成員分別涉嫌觸犯(1)《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第2款規定的「參加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2)《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第3款規定的「領導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2年徒刑;(3) 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第三條規定的「清洗黑錢罪」,最高可處8年徒刑,以及(4) 第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第一條規定的「不法經營賭博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
經對該案11名嫌犯進行訊問,考慮上述犯罪的嚴重性質,尤其考慮該等犯罪對澳門博彩業的合法經營和對金融秩序的穩定產生嚴重影響和衝擊,為防止相關嫌犯逃脫,刑事起訴法庭接納承辦檢察官的建議,對案中周姓等5名嫌犯依法採用羈押強制措施,對另外6名嫌犯分別採取提供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繳納擔保金、定期報到以及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依照法律,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後續偵查措施。
浙江省溫州公安局上周五發出通告指,以周焯華、張寧寧為首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涉嫌在中國境內從事開設賭場犯罪行為,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公安機關查明的犯罪事實,依法決定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犯罪嫌疑人周焯華批准逮捕。公安機關並敦促其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