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跑」總承建商「拖數」 分判商工人靜坐

●劉國勳得悉事件後到場斡旋與協調,並於下午陪同工人與分判商、總承建商及機管局開會。
●劉國勳得悉事件後到場斡旋與協調,並於下午陪同工人與分判商、總承建商及機管局開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 約70名機場第三條跑道的分判商和建築工人昨日早上在機管局行政大樓外靜坐抗議逾兩小時,他們指負責機場三跑的總承建商禮頓-俊和聯營公司仍未向分判商支付工程費用,以致大批工人遭「拖糧」。民建聯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到場了解事件 ,並協助工人與機管局、總承建商及分判商開會討論。經談判後,分判商向機管局提出3項要求,包括承建商必須在離場前,確保所有工人均可收取應得薪酬等,工人遂暫時結束靜坐行動。

  工人遭拖糧 分判商按樓墊支

  靜坐抗議事緣於「機場三跑項目-二號客運大樓地基及底部構造工程」合約到期,機管局要求禮頓-俊和聯營公司在合約到期日,建築工人必須離場,惟禮頓-俊和聯營公司仍未向分判商支付工程「尾數」, 分判商遭拖欠工程費用,部分工人遭拖糧,有分判商甚至須按揭物業自行墊支數月工資予工人。由於合約到期離場在即,分判商及工人發起靜坐行動,要求機管局及總承建商交代欠薪問題。

  有參與行動的分判商表示,從事建造業逾40年,從未遇過「未清尾數先離場」的情況。

  分判商向機管局提三要求

  劉國勳得悉事件後到場斡旋與協調,並於下午陪同工人與分判商、總承建商及機管局開會。經討論後,分判商向機管局提出3項要求,包括總承建商必須在離場前,確保所有工人均可收取應得薪酬;在本月底前必須按數期找數予拖欠分判商的工程費用,機管局亦必須監察承建商在月底離場前盡快付清拖欠工人的10月、11月薪酬和保證金等款項;以及機管局必須保證介入是次工程費用糾紛,並作出協調處理 。

  機管局昨日傍晚發聲明指出,正安排「二號客運大樓地基及底部構造工程」總承建商於合約到期後,有秩序地與後續承建商交接工作,並指一直有按既定程序支付總承建商,及提醒總承建商妥善處理其分判合約,確保工人有報酬,該局會繼續調整施工次序等措施,令工程繼續按計劃進行。

  勞工處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關注事件,並已即時與各有關方面聯絡,提供適切協助。受影響員工如對《僱傭條例》及其僱傭權益有疑問,可前往就近的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尋求協助。

  工聯會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平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譴責承建商與分判商之間出現糾紛,卻犧牲工人利益的做法,並指工人如有需要,可向工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