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叫囂「幫手打狗」 兩暴徒襲警入獄
裁判官批言語侮辱詆毀執法者 科大生囚10個月 工程師監11個月
黑暴分子於前年10月13日發起所謂的「18區開花」,煽惑群眾在各區非法集結、堵路及破壞。一名科技大學男生及一名工程師當日在荃灣襲警及被搜出鎚子、丫叉等武器被捕,早前經審訊被裁定3項襲警罪成,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彭亮廷批評兩人案發時曾聲稱所謂「幫手打狗」,言語不僅具侮辱性,更詆毀執法者、煽動他人阻止警方執法,因此加重兩人罪責,而襲警罪量刑須顧及阻嚇性多於更生,遂判男生入獄10個月,工程師入獄11個月。●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兩名被告依次為科大男生容俊熙(22歲)及工程師冼家權(28歲)。首被告被控一項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兩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3日,在荃灣華都中心一樓,無合法權限或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鎚子、4個打火機及一把剪刀,更襲擊時任高級警員馮偉豪及警員林詠超。
次被告被控一項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攜有丫叉、金屬珠、行山杖、打火機及剪刀,並襲擊時任高級警員馮偉豪。
判刑須顧及阻嚇性多於更生
兩人經審訊後,於今年10月25日被法庭裁定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但所有襲警罪成,還押至昨日判刑。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表示,上訴庭雖無就襲警罪定下量刑指引,但判刑時須顧及阻嚇性多於更生,又列舉本案多項加重被告罪責因素,包括案發時《禁止蒙面規例》僅生效8天,正處社會事件高峰期,雖不能說兩人有預謀犯案,但從其黑衣打扮,並先後進入髮型屋後門換裝等行徑顯示有一定部署。
彭官續說,案發地點附近有十多人圍觀叫囂,干預警方執法,甚至有人嘗試搶走證物。當時,兩人高呼所謂「幫手打狗」等,言語不僅具侮辱性,更詆毀執法者、煽動他人阻止警方執法。
官:襲警脆弱器官增刑責
彭官指出,容俊熙的兩項襲警罪中,一項為協助次被告冼家權掙扎擺脫警員而拳打警員馮偉豪的右前臂,此罪以判囚6個月作量刑起點,另一項是他被制服時打向警員林詠超的右側臉及咬其胸口一下,致其臉部有紅印,右鼻樑等部位有血痕,胸口乳頭附近有裂傷。由於被告襲擊警員身體脆弱器官,增加刑責,故此罪以判囚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仍處求學階段,且兩罪短期內發生,准兩罪分別減刑兩個月及同期執行,即共須入獄10個月。
至於次被告冼家權,在案發時被警員馮偉豪截停時,警員僅稱「警察」,冼則回應「你話係就係呀」,更對警員臉部近右眼處連打3拳,致其右眼紅腫,鼻樑、顴骨等3處有血痕,這是加重刑責因素,遂將其襲警罪以判囚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品格良好」,任職工程師「原本前途一片光明」,酌情扣減一個月刑期,即須入獄11個月。
兩名被告原另被控分別藏有兩支及一支汽油彈,但早前被辯方挑戰證物鏈成功。裁判官批評警方處理證物手法有問題,包括未有使用貴重財物袋盛載證物及擅自處理汽油彈樽內的液體,而控方在舉證涉案背囊分別由哪名被告管有上亦有疑點,最終裁定控方舉證不成立,剔除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