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料】QDLP及QFLP 雙向開放境內境外投資
QDLP(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是指允許註冊於海外,並且投資於海外市場的基金管理人在通過資格審批、額度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序後,在境內設立主體向境內的投資者募集人民幣資金,在獲得的額度內將人民幣兌換為外幣,投資於境外市場的基金產品。
相對於傳統的對外投資方式,如對外直接投資(OD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投資(QDII)等,QDLP在主體和投資範圍層面進行了進一步全面的放開,投資運作主體以私募型機構為主,投資範圍既包括一級市場,也包括二級市場,投資方式更為靈活。此外,QDII基金主要是將在境內的募資委託境外機構管理投資,而QDLP基金管理者在境內並由自己來投資。
至於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則是一項外商投資境內私募基金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制度,讓外國合格投資者將外匯資本金換匯成人民幣在內地進行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