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講呢啲】狼死,呃鬼食豆腐;天下文章一大抄·唔知醜、唔知個醜字點寫·禮義廉—無恥


  梁振輝 香港資深出版人

  孟子說:

  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重點就是「人要知恥」——知所羞恥。廣東人會形容「不知羞恥」的人做:

  唔知醜

  「醜」指樣子難看或惡劣的,看不出與「羞恥」拉上關係。據筆者的理解,「醜/cau2」應由「羞/sau1」音轉過來,且在古籍中有假借「羞」為「醜」,所以「唔知醜」就是「不知羞(恥)」了。

  如有人竟對如「死」、「衰」、「醜」等概念一無所知,廣東人會沿用以下句式來形容之:

  唔知個死字點寫;唔知個衰字點寫

  唔知個醜字點寫

  意思就是:

  唔知死/唔識死;唔知衰;唔知醜

  身為中國人,無論水平高低,應對以下「四維」——四種做人(原指立國)綱要有一定認識:

  禮、義、廉、恥

  一般「四字連用」——禮義廉恥。近年有港人據此創作了一個形容人家「唔知醜」的歇後語:

  禮義廉——無恥

  當中獨欠「恥」這一維,那就變成「無恥」了。

  以下一句是人們對那些所謂「寫作人」的中肯評價或無情控訴:

  天下文章一大抄

  意思就是目之所及的文章不是抄這就是抄那,內容多不是出自一己手筆;簡單來說,就是抄襲成章,不配那「寫作人」之名。

  時光飛逝,到了今期,本欄已踏入第6個年頭。從事多年出版及寫作的筆者,特此在今期對「抄」這帶含糊的概念來下個定義——什麼「可以抄」;什麼「不算抄」;什麼「不可抄」:

  文章由源遠流長的文字組成,寫作時用這些文字就是「抄」。歷代不少人把文字組成詞彙,寫作時用這些詞彙就是「抄」。由於沒可能在寫作時全然創作自己的詞彙,所以人家的詞彙你是「可以抄」的。

  成文有不同的鋪排/風格,好的漸漸會通行下來,寫作時你沿用這些風格/鋪排「不算抄」。

  文章中,有「真知灼見」不易,有「獨家發現」就更難。以任何形式「抄」上述兩者當中的部分或全部均屬侵權,所以這類你是「不可抄」的。

  對不尊重「原創」的「寫作人」來說,有認為只是「參考」,有則認為「英雄所見略同」,這都是自欺欺人、瞞天過海的想法;至於所慣用的手法,由「低手」至「高手」,列舉如下:

  (1)照抄,或只作輕微改動;視版權如無物

  (2)多所引用卻無甚交代;志在「㧎版位」(佔篇幅)

  (3)書面語與粵語互換;務使人家不易察覺其來源

  (4)東抄西抄,加加減減;予人博學多才的錯覺

  筆者曾於本欄發布了「狼死」中的「狼」源自「狠」(狼即狠「多一點」)和「呃鬼食豆腐」源自「呃鬼食道符」這兩個「獨家發現」,其後名為「史檔/區區有故講」的社交網站寫手「阿史」把上述觀點「視為己出」,還博得Google將其中一文列為「精選」;其一貫「抄」的手法正是上述的(3)、(4)。筆者在發現此等侵權劣行後即時向相關單位(Google、圈傳媒)舉報,至今未獲回應。實話實說,筆者對屢被侵權的强烈反應非出於「心有不甘」,而是「心有不明」——為何受人敬仰的「寫作人」可以「唔知個醜字點寫」?筆者一好友打趣地說:此人「真識貨」——不好也沒有人會抄,筆者則回應道:

  多謝冇聲,唔該冇句

  其實,不問而抄可不追究,但起碼要註明出處,引用了不是已達到生色不少的效果嗎?筆者在此強烈呼籲,正在或有意從事寫作的人應對類似的侵權行為引以為恥、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