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鐵工認擲磚判勞教 官寄語「好好裝備自己」

●前年8月3日大批黑暴在紅磡海底隧道外非法集結。 資料圖片
●前年8月3日大批黑暴在紅磡海底隧道外非法集結。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黑暴分子於前年8月在各區製造騷亂,一名紮鐵工人當時在紅隧堵路及向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擲磚,於早前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表示,判刑須具阻嚇性、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並向大眾傳送清晰信息,法庭不容許非法行為。由於本案獨特,被告年輕及無案底,被捕後認錯及將案情和盤托出,遂判其入勞教中心,並叮囑被告離開中心後將有較長的監管期,望他遵從督導主任的教誨。

  被告陸宣孝(23歲),被控3項參與非法集結罪。首兩項控罪分別指,被告於2019年8月3日在尖沙咀海港城外旗杆附近,及紅磡海底隧道外參與非法集結,第三項控罪指他在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案情指,前年8月3日,有黑暴分子於尖沙咀五支旗杆附近將國旗拆下,被告以圍觀者身份出現,但否認參與拆國旗。他之後隨他人前往紅磡海底隧道,更以路標堵路。

  兩日後,被告再往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擲磚頭。

  被告早前承認前年8月3日在紅磡海底隧道附近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同月5日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連同多於三個身份不詳者集結,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首項控罪則獲撤銷。

  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承認受網上資訊影響,人云亦云「跟大隊」,被捕後已將事件和盤托出。

  今次教訓令他認清自己不足之處及有極大悔意,並承諾將來不會再犯,希望法庭判處合適刑期,讓被告盡快重投社會。

  監管期要遵守輔導員教誨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勞教報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昨日表示,由於控罪性質嚴重,判刑須具阻嚇性、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及向社會大眾傳達清晰信息,法庭不容許非法行為。不過,本案較為獨特,被告年輕、沒案底,態度合作並已反省,且對自身犯下的事有清楚交代,故接納他確實認知錯誤,遂判其入勞教中心,並寄語被告:「你可以利用呢個時間好好裝備自己,離開勞教中心後會有長監管期,都要遵守輔導人員教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