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停收捐款 政法界:若挪用或犯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聲稱為黑暴分子提供法律支援等「服務」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昨日下午透過網上平台宣布,收到基金託管人「真普選聯盟」通知,由昨日起不會再為「612基金」執行支款指示,至於市民所捐款項如何處理,則要稍後才有公布。有政法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612基金」及「真普聯」本來就不當使用銀行賬戶,行為不負責任。倘有關捐款最終被挪用至其他地方,亦有可能觸犯法例。
「612基金」的發文稱,基於「真普聯」即時起不會再為基金執行支款指示,所以需要即時暫停接受捐款,而「612基金」戶口結餘為721多萬港元。至於最近的捐款安排,將會徵詢法律意見,並向銀行及網上捐款平台服務供應商了解可否退款,詳情稍後公布。
陳振英:借用戶口違反規定
立法會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根據銀行的營運安排,不容許有任何借戶口行為,一個團體或公司要開設銀行戶口,一定要向銀行表明開戶目的、資金來源和去向,而開戶只限於原本的目的,銀行有權檢視。現「612基金」借用「真普聯」戶口,已違反有關規定,不排除「真普聯」遭銀行審查而宣布停止運作。
他更指,無論是「612基金」或「真普聯」的籌款行為都相當不負責任,批評有關人等為求目的不擇手段。
馬恩國:基金涉違港國安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早前「612基金」宣布「有秩序停止運作安排」,同時又發起籌款,還聲稱籌得571萬元,現又突然聲稱收到「真普聯」通知,不再為基金執行支款指示,管理手法極度混亂,亦令人擔憂有關款項最終會不了了之,甚至將捐款轉往其他途徑。
他表示,倘出現有關情況,將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最高可判監10年。
他並指,有關基金成立的目的,是支援黑暴之用,不排除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即以金錢資助他人觸犯分裂、顛覆國家等罪名。
黃國恩:有詐騙市民之嫌
執業律師、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黃國恩表示,有關安排有詐騙市民之嫌。
他續說,眾所周知,「612基金」成立的目的,是支援推動「港版顏色革命」的黑暴違法活動,其捐款極有可能涉及外國勢力,讓黑暴得到法律及其他經濟支援,而安心策劃暴動、恐怖活動顛覆政府,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現警方正調查資金來源及運作等情況,「真普聯」隨即停止託管基金,「612基金」就乘勢全退,反映警方查核正如火如荼,相信「612基金」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