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8人涉假冒酷刑聲請者持卡換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偵破不法分子利用食物券儲值卡呃公帑的騙案,揭發有持「行街紙」的酷刑聲請者,利用特區政府的人道援助計劃,將每月充值1,200元的食物券儲值卡以6折價錢轉售給超市職員套現,超市職員則冒充儲值卡持有人在超市內購買食物和日用品,然後再交回持卡人繼續充值,如此循環呃錢,涉款約7,200元。警方日前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兩名超市女值職員及6名酷刑聲請人。

  被捕8人23歲至50歲,包括兩名超市女職員(50歲及46歲),及6名持「行街紙」留港的酷刑聲請者,其中3人為印尼女子、1名尼泊爾女子、兩名巴基斯坦及孟加拉男子。該6名酷刑聲請人持有社會福利署透過非政府組織發放的食物券電子代幣,即食物券儲值卡,每卡每月有1,200元。

  警方表示,兩名超市女職員,以每張750元的低價,向持卡人購買食物券儲值卡,再利用工作之便,在任職的超市冒充持卡人用食物券儲值卡購買食物及日用品自用。兩名女職員在用盡儲值卡1,200元後,連同收據及儲值卡交還持有人,由持卡人拿到非政府組織重新充值,然後再將儲值卡售賣給女職員繼續使用。

  油尖警區接獲報案及調查後,於上月22日拘捕兩名涉案超市女職員,並搜出6張食物券儲值卡、超市收據等證物。調查發現,兩名女職員上月初開始犯案,涉案金額約7,200元。前日,探員於油尖旺及深水埗區,再拘捕6名涉案食物券儲值卡持有人。

  社會福利署自2006年起通過非政府組織,向免遣返聲請人提供實物援助,於2015年改用每月派發價值1,200元的超市食物券,取代實物食物援助。2017年3月,社署正式引入以儲值食物卡形式發放每月1,200元援助,卡上有獨立編號及印有個人資料,使用者亦須於下次申請援助時,帶回電子代幣及超市購物收據核對,以防止儲值食物卡被濫用。食物券使用條款列明,只能用作購買基本食物,不能兌換現金或轉讓。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案件主管督察陳世章昨日呼籲,市民不要因一時貪心,向他人收購食物券儲值卡以換取物品,否則會觸犯詐騙或行騙罪行,切勿因小失大,而食物券儲值卡持有人,切勿向他人兜售或轉讓儲值卡,亦不應協助他人用儲值卡購買物品,以免誤墮法網。根據法例,串謀詐騙或行騙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