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簡介:輪椅劍擊鬥智鬥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黎永淦)輪椅劍擊講求頭腦靈活及身手敏捷,是一項鬥智鬥力的運動。劍種分花劍、重劍及佩劍。輪椅劍擊自1960年羅馬首屆殘疾人奧運會起便已是正式比賽項目。今屆東京殘奧會,香港隊共有3名運動員獲得參賽資格,包括吳舒婷、余翠怡及鍾婉萍。

  輪椅劍擊項目分男女子組,分設花劍、重劍及佩劍個人賽及團體賽共14個比賽項目。

  而輪椅劍擊運動員按殘疾程度分成A、B及C三個級別,以A級的殘疾程度最輕,C級最嚴重。但東京殘奧則只有A級及B級的比賽。

  比賽時,運動員會坐在一張已固定於可調校距離及左右對賽位置的金屬架輪椅上,只有上半身可自由移動。當運動員刺中對手,電子計分器會亮燈顯示,經裁判最後決定該次攻擊是否成功,成功則可獲1分。另外,每項劍種的得分範圍均有所不同。花劍的得分範圍限於上軀幹;而重劍及佩劍的得分範圍則包括腰以上身體任何部分。

  個人項目會先進行單循環小組賽,每局3分鐘以先獲得5分者勝,如時間屆滿,則分數領先者勝出。小組賽排名前列運動員將進入淘汰賽,以先取得15分者為勝,賽事以每3分鐘一節,如3節時間屆滿,則分數領先者為勝出。

  團體賽每隊派出3位運動員,其中必須包括1位B級運動員。賽事共分9局,3位運動員輪流比賽,以先取得45分者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