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司店外叫囂拍閘 6人集結罪成候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黑暴前年12月25日聖誕節發起所謂「和你shop」,在各區商場搗亂破壞。6人包括3名學生,當日在葵芳新都會廣場拍打元氣壽司店閘門、叫囂及阻止拉閘,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黃士翔斥各被告的行為造成他人害怕及挑戰社會安寧,而次被告辯稱當日穿兩條黑褲和兩條內褲是為取暖,說法更「極之荒謬」,下令6人還柙至8月31日判刑。
6名被告依次為當時15歲的男學生、學生周進一(男,16歲)、倉務員楊天成(男,19歲)、技工陳蒲森(男,23歲)、學生馬健豪(男,20歲)及無業女子周敏琪(27歲),全部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聖誕節,在葵芳新都會廣場4樓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黃士翔昨日裁決時指,接納全部出庭作供的壽司店顧客和警察為誠實可靠證人,再經對比呈堂片段,確認6名被告出現在現場。案中次被告周進一是「領頭者」,以「一問一答」形式帶領示威者高叫「光時」及「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等口號,明顯有參與非法集結。而次被告當日共穿兩條黑褲及兩條內褲聲稱是為取暖,說法「極之荒謬,不能接受」;亦不接納他聲稱當晚是相約家人到元氣壽司吃飯的辯解,認為他與第三被告楊天成連同其他黑衣人以手阻擋壽司店閘門落下,以及阻礙壽司店運作,是有意圖使他人感到害怕,是帶有威脅性的行為。
裁判官黃士翔續指,首被告與楊天成、陳蒲森、馬健豪及周敏琪,雖然只在現場逗留約30秒,但並非巧合,他們於7時許在商場內的一田百貨與其他黑衣人聚集,至約8時許再一同出發前往元氣壽司店外,是有意圖集結,其間不斷叫囂,拍打壽司店的閘門及阻止拉閘,明顯有意圖使他人感到害怕。另從呈堂片段顯示,集結者到達店外後,不少市民即遠離店舖,同時有食客及僱員要從後樓梯離開,各被告的行為明顯是破壞社會安寧,裁定全部6名被告非法集結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