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刀恐嚇國安法街站義工 3男判勞教


官:若有人「叫你哋撐住」先諗清楚 否則坐監受苦只會係自己
3名中學生去年5月在牛頭角持菜刀威嚇香港國安法宣傳街站的女義工,早前承認串謀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陳廣池狠批3被告不容持不同意見者發聲,更圖以恫嚇方式達到目的。陳官有感而發地質問:「思想為何有如此可怕的轉變?誰人煽風點火?誰人推波助瀾?」考慮到3人年輕,陳官接納報告建議判3人入勞教中心,更當着一眾「旁聽師」的面告誡3被告,若有人「叫你哋撐住」,應先思考清楚,否則坐監受苦的只會是自己。●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3名17歲的被告依次為郭嘉駿、魯澤琛及呂良浩。他們承認於2020年5月23日在牛頭角下邨貴顯樓外行人天橋,一同串謀威脅事主何麗英會使她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以及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即管有3把菜刀。
持刀折返明顯有備而來
陳官昨日在判刑時指,3名被告於暴力橫行的2019年犯下本案,對被告本身、家庭及整個社會來說都是可悲的。案中兩名被告魯澤琛及呂良浩先在案發前半小時,因為政見不同而與事主爭論,其後到郭嘉駿家中商討,3人再各持一刀折返現場,明顯是有備而來,是夥同犯案,故此罪責相同。
陳官形容3人「血氣方剛」,當時會繼續用刀動武是絕對合理的推論,最終3人沒用刀行兇實屬萬幸,否則足可被控誤殺或謀殺罪,須在更高級別法院處理。
陳官批評,3名被告的行為並非純粹表達政見,而是不容許持不同意見人士發表言論,顯示他們的謬誤和偏見,為強化「自己的言論自由」而霸凌對方,恃人多勢眾,帶刀威嚇他人,欲以恫嚇方式達到目的。
考慮到控辯雙方的認罪協商、被告的年齡、求情內容和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陳官最終判處3人進入勞教中心,兩項控罪刑罰同期執行。
官:誰人煽風點火推波助瀾?
在判刑後,陳官進一步告誡3名被告「要珍惜法庭輕判你哋嘅機會、痛定思痛」,又形容他們十分「幸運」,包括幸好事主按響警報器,否則3人在衝動下可能干犯嚴重傷人的罪行,加上控方沒有堅持控以串謀有意圖傷人,才令他們的刑期較短。
陳官特別提到,3個年輕人家庭融洽,受師長嘉許支持,質問道:「思想為何有如此可怕的轉變?誰人煽風點火?誰人推波助瀾?」
其間,有旁聽者在庭上叫囂,陳官警告有關人等要保持肅靜,同時勸誡3被告未來行事前應先思考,切勿自以為是或受「英雄感」衝昏頭腦,「同路人、街外人叫你哋撐住,諗一諗撐咩先?坐監、受苦嘅係你哋喎。諗一諗咩係正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