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公屋武器庫 拘14歲黑幫少年

●警方於觀塘翠屏(北)邨翠楊樓一單位內破獲黑幫武器庫。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警方於觀塘翠屏(北)邨翠楊樓一單位內破獲黑幫武器庫。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根據線報,昨日持法庭搜查令突擊搜查觀塘翠屏(北)邨翠楊樓一單位,搜出大量武器,包括1把蝴蝶刀、1把匕首、4把武士刀、1把打火機型電槍、1個鐵蓮花、1支壘球棍及一支伸縮棍,並以涉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單位內一名有黑社會「新義案」背景的14歲中二學生。據悉,該少年是單親家庭,與父親同住上址,武器收藏家中各處,其父並不知情。

  同住父親不知情

  警方昨日表示,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根據線報,於昨晨突擊搜查上址,搜獲這批武器,將循黑社會武器庫方向進行調查。這批武器藏匿於多個背囊內,收藏在上址隱蔽處,搜獲利刃並沒開鋒,初步相信其家人並不知情。警方正調查這批武器的來源、用途、於上址存放時間,相信稍後會拘捕其餘涉案人。

  警方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督察劉啓彥表示,警方高度重視涉青少年罪案,打擊青少年罪行一直是觀塘警區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透過策略性執法,加強情報搜集,與多個機構宣傳教育,以減低青少年犯罪可能。

  暑假期間,不法分子會趁機大肆招攬青少年進行違法活動,警方呼籲家長和學校留意青少年,切勿被犯罪分子利用。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二十章第十七條,管有攻擊性武器屬嚴重罪行,任何人管有任何攻擊性武器,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罰款5,000元或監禁兩年。

  同時,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七章第四條,管有違禁武器亦屬嚴重罪行,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