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蘋》執笠鬧區會 葉錦龍被批越權

攬炒區員狂谷《蘋果》
攬炒區員狂谷《蘋果》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蘋果日報》停運又為一班攬炒派區議員提供了上躥下跳博出位的藉口。攬炒派中西區區議員葉錦龍昨日於中西區區議會召開樓宇管理、環境衞生及工務委員會會議期間,聲言香港已「喪失新聞自由」,更為此默哀一分鐘。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攬炒派區議員公然為反中亂港的平台站台,所為不符合區議員宣誓內容的要求。

  《蘋果日報》昨日最後出版,聲稱刊印100萬份,不少攬炒派區議員再次協助「散貨篤數」(見表)。其中,葉錦龍昨日就玩新花樣,在區議會會議開始做口頭聲明時,宣稱「急促轉變的香港形勢,連香港的新聞自由也喪失了」。民政專員表示新聞自由不屬區議會討論範圍,並率隊與官員離場。在民政專員離席後,葉錦龍稱要為香港的「新聞自由」默哀一分鐘云云。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昨日就事件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根據《區議會條例》(第五百四十七章)(《條例》)第六十一條,區議會的職能包括就該條文所列明、關於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以及在有關目的獲得撥款情況下,承擔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環境改善事務,康樂及文化活動促進事務及社區活動。區議會的討論事項及文件均須要符合《條例》所訂的區議會職能。

  民政署:發表不符區會職能聲明

  發言人指出,在葉錦龍議員發表聲明途中,中西區民政事務專員已即場向主席提出該聲明內容不符合區議會條例,並在得不到主席回應後帶領所有政府人員,包括會議秘書離席。由於該聲明不符合區議會職能,中西區區議會秘書處不會就有關項目提供秘書服務,例如上載錄音及草擬會議記錄等。

  「議會監察」召集人、民建聯副主席陳學鋒向香港文匯報表示,《蘋果日報》數十篇報道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葉錦龍以及其他濫用議員辦事處派報紙的攬炒派區議員,公然撐《蘋果日報》,顯示他們根本無資格參加公職人員宣誓,更不會符合宣誓內容的要求。

  他批評,有關區議員的行為均已經超出區議員的職權範圍,與地區事務毫無關係,並狠批這些人利用區議會的平台,進行政治表態行動,更企圖借《蘋果日報》停運博出位。

  中西區區議員楊哲安表示,事發時自己也立即離場,不欲被誤會支持有關行為,並指出葉錦龍已非首次做出非區議會職能的事情,甚至不斷挑戰法律底線。

  劉天正促審視葉宣誓資格

  中西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劉天正表示,《蘋果日報》的所作所為全屬反中亂港的行為,今次《蘋果日報》結業更是其高層所作的政治及別有用心的決定,與其他人無關。他揶揄葉錦龍借機抽水,並要求局方仔細審視葉錦龍是否符合區議員宣誓內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