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優化 「有升有降」

● 新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施後,各類定期存款和大額存單利率有升有降。資料圖片
● 新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施後,各類定期存款和大額存單利率有升有降。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 為維護存款市場競爭秩序,避免無序競爭,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21日公告指,決定將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確定方式,由存款基準利率一定倍數形成改為在存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加點確定。新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施後,半年及以內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額存單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長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存款市場不再由壞銀行定價

  公告稱,此前按照存款基準利率倍數確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顯槓桿效應。由於長期存款基準利率較高,執行利率也明顯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結構。個別金融機構利用長期存款利率較高的問題,通過不規範的所謂「創新」產品吸收長期存款,其他銀行為穩定存款來源,被動抬高存款利率攬儲,推升整體負債成本,出現了存款市場由壞銀行定價的問題,不利於存款市場有序競爭。

  新方案實施後,金融機構無須大幅調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佔比也較小,總體看對金融機構和存款人影響都不大。新方案消除了槓桿效應,長短期存款利率之間的利差將有所縮窄,有利於引導銀行存款回歸合理的期限結構。此外,新方案同步調整了中小銀行和國有銀行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二者之間仍存在合理利差,有利於維持目前相對均衡的市場競爭環境。各金融機構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內,與存款人自主協商確定存款實際執行利率,存款實際執行利率並不一定會有大的變化。

  專家:打開貸款成本下行空間

  天風證券分析師宋雪濤指出,LPR改革已推動貸款利率連續下降,但存款基準利率始終沒有調整,銀行面臨息差收窄的壓力。2019年8月央行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後,新增貸款已經參照LPR定價,存量貸款陸續轉化為LPR定價或到期,貸款基準利率逐漸退出歷史舞台,但存款基準利率作為整個利率體系的「壓艙石」仍被保留。

  雖然央行在2015年10月宣布放開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但實際上存款利率的上浮幅度仍然受到自律上限、央行考核等約束限制。貸款利率的單方面壓降會影響銀行的可持續經營能力,也會制約銀行進一步向實體經濟讓利的空間。此次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優化,主要目的是適度降低及穩定銀行的負債端成本,防止無序競爭。

  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分析師董琦認為此次調整不是「降息」,存款基準利率未變,下調存款利率上限後,商業銀行存款利息有所調降,但貸款利率未受到影響。此舉短期進一步增厚銀行息差,貸款成本下行空間會進一步打開,並帶動無風險利率下行。並會激勵居民企業儲蓄存款續向權益市場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