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重方式有別 集運費差近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網購近年成為新常態,集運服務公司應運而生,解決賣家「貨不到港」問題。消委會進行實測網購,發現經12間轉運及集運公司將購得的貨品從日本轉運來港,一般有兩種計算貨物重量方式,包括體積重量和實際重量,後者較為划算,運費最多可差近一倍。
消委會以一般消費者身份,從日本網站選購3款商品,分別為易碎品、較輕但體積較大的商品及較長的商品,並透過12間轉運公司將貨物由日本運抵香港。
據消委會昨日公布的實測結果顯示,最終運費受不同計算貨件重量方式所影響,相對體積重量,以實際重量計算更為划算。7間按貨件實際重量收費的公司,轉運3件包裹的總收費由176元至254元不等,平均收費為201元。餘下5間公司則按體積重量收費,由264元至528元不等,平均收費為395元。兩種不同計算方法,運費相差近一倍。
體積重量計費不但較貴,還有「測不準」情況。一份包裹送至一間集運公司的日本中轉倉後,當時系統記錄指包裹的長闊高為48×43×40厘米,體積重量為16.512公斤,須收費870元,惟包裹實際重量僅為1.1公斤。
參與實測的工作人員以包裹的尺寸及運費不符預期為由,向該公司查詢。公司回覆指,貨件尺寸量度錯誤,更正尺寸為36×26×16厘米,並轉為按實際重量1.1公斤收取運費及手續費,共95元,與之前的計算方法相差近九倍。
其後,該公司向消委會表示,由於該公司採用自動量度貨件重量及尺寸的機器,故有可能出錯。若顧客對貨件尺寸及重量有疑問,可向客戶服務查詢並要求再次量度。
服務表現方面,是次實測最快5天可取貨,最長則需22天。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需留意取貨日,期限由最短2個工作天至最長14個工作天,小心因逾期取貨被額外收費。
此外,如貨件於運送過程中遺失或損毀,各公司的賠償條款有異,建議消費者細閱並留意索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