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促法律團體釘李柱銘等人牌

●市民赴大律師公會請願。 受訪者供圖
●市民赴大律師公會請願。 受訪者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大律師吳靄儀、律師何俊仁等知法犯法,涉嫌於2019年8月18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被捕,三人早前分別被判11個月及12個月,緩刑兩年。一批香港市民昨日分別到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請願,要求相關專業團體即時吊銷三人的專業資格。

  請願市民表示,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上述三名罪犯名義上判囚11個月至12個月,卻全部緩刑兩年,既無牢獄之苦,又可以休養生息,兩年之後,又是業界裡的「好漢」。市民質疑,這種所謂「刑罰」能否對知法犯法的人起震懾作用?莫非知法的人憑自己的專才在庭上自辯到位,結果「知法」挽救了「犯法」。

  市民表示,公職人員如被裁定行為失當,不但要接受法律懲處,還須面對內部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可被革職,甚至沒收退休福利,質疑「難道法律界就沒有自律的必要嗎?」

  市民強調,法治精神是維持香港穩定繁榮的基石,上述人等玷污香港法治的名聲,因此兩大專業團體有清理門户的責任,期望從速將上述罪犯的牌照永久性註銷,以彰顯公正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