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區員伍月蘭涉私相授受

●深水埗民政事務專員謝嘉敏昨日去信攬炒派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揭發伍月蘭去年處理其議員助理伍寶芳申請區議會活動撥款時未有申報利益。 信件截圖
●深水埗民政事務專員謝嘉敏昨日去信攬炒派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揭發伍月蘭去年處理其議員助理伍寶芳申請區議會活動撥款時未有申報利益。 信件截圖

  民政專員揭處理議助申撥款無申報利益 政界促轉介廉署跟進

  攬炒派把持現屆區議會後,不時打壓愛國愛港團體撥款申請,更屢被揭發傾斜「自己友」,備受社會各界質疑。深水埗民政事務專員謝嘉敏昨日去信攬炒派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揭發該區區議會副主席伍月蘭去年處理其議員助理伍寶芳申請區議會活動撥款時未有作出申報利益。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伍月蘭作為區議會副主席知法犯法,嚴重違反議員個人操守,涉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民政事務總署應轉介廉政公署跟進,並收回區議會撥款審批權,杜絕攬炒派繼續私相授受。●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謝嘉敏昨日去信楊彧,揭發伍月蘭未有在審核撥款申請時作出利益申報。

  信中指,伍寳芳為區議會撥款申請團體輕鬆舞軒的指定負責人,然而「伍女士未有在審核相關撥款申請時(即本年1月15日的深水埗區議會傳閱文件回條 , 以及2020年11月26日的社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作出申報 。根據《深水埗區議會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準則》第8.1(a)段:區議員(包括增選委員)須就任何實際、潛在或表面上的利益衝突作出申報。舉例說,在下列情況下,區議員便應申報利益:區議員在有關批准活動建議和遴選報價的事宜上,有金錢或其他方面的利益關係,或與提出申請/獲得區議會撥款資助推行社區參與計劃的人士/機構有關連 。」

  謝嘉敏促請深水埗區議會全體議員備悉伍月蘭未有作利益申報,表示民政處會按照《深水埗區議會常規》第三十九條記錄在案。民政處並就此曾向伍月蘭查詢她與伍寶芳的關係,伍月蘭回覆時承認伍寶芳是其兼職職員,但聲稱伍寶芳在工餘時間為社區服務是「有她的權利」。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晚曾嘗試聯絡伍月蘭查詢,惟截稿前未獲回覆。

  劉佩玉:應收回區會撥款權

  民建聯深水埗區議員劉佩玉批評,伍月蘭今次明顯涉嫌私相授受,而她近年亦不時打壓非攬炒派的區議會撥款申請,例如去年與攬炒派否決撲滅罪行委員會的所有撥款申請,甚至批出公帑予涉嫌宣揚「港獨」活動的攬炒派團體。

  劉佩玉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為公帑把關,不應再縱容攬炒派黑箱作業,濫權謀私,應盡快收回區議會的撥款權,並將違規行為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左滙雄:伍損區會信譽

  經民聯九龍城區議員左滙雄指出,根據《運用區議會撥款守則》,區議員須就任何實際、潛在或表面的利益衝突作出申報,包括與提出申請區議會撥款者的關連;而根據《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區議員亦不應做出任何損害其個人誠信的事情。

  他批評,伍月蘭身為區議會副主席,負責於區議會大會上提醒議員作利益申報,今次竟隱瞞與撥款申請人的利益關係,嚴重違反誠信,損害區議會信譽。若伍月蘭蓄意不作申報,或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廉政公署應考慮介入調查。

  李月民疑伍幫「自己友」呃公帑

  「元朗監誓議會聯盟」召集人李月民批評,伍月蘭身為區議會副主席,不可能不懂申報利益,令人質疑其有意幫「自己友」呃公帑,若民政處只轉交予同屬攬炒派的區議會主席楊彧跟進,等於讓攬炒派互相包庇,建議民政事務總署公開譴責有關違規行為,並交執法部門跟進,切勿再讓攬炒派有機會監守自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