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新城市廣場暴亂嚇人 踢警落梯狂毆

●案發當日杜啟華被拍攝到用雨傘瘋狂襲擊警員。 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杜啟華被拍攝到用雨傘瘋狂襲擊警員。 資料圖片

  前年沙田新城市廣場「7.14」暴亂,是暴黑最猖獗的暴行之一,當日暴徒向防暴警展開大規模襲擊,其中最「狼死」兩案,除咬斷警員手指外,另一宗踢警員落扶手梯狂毆的案件也震驚全城,該案3名被告已被重判「找數」,涉案男侍應、男保安員及17歲男學生,去年9月2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分別判囚3年4個月至4年。

  3名早前判囚的被告,依次為報稱侍應的梁柏添(24歲)、保安員龔志遠(51歲),以及中五學生李文謙(17歲)。其中首次被告承認兩項暴動罪,各被判囚4年;第三被告則承認一項暴動罪,判囚3年4個月。

  案情指,前年7月14日傍晚,有警員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內遭大批暴徒投擲雜物,警員張歷恆欲支援同袍時,被最少20名暴徒包圍,拳打腳踢歷時1分鐘,3名被告有份以雨傘及用腳施襲。

  另一名到場增援的警員郭兆恒,則在衝上扶手電梯時遭暴徒踢落地圍毆,首次被告分用腳和雨傘向他施襲。事後張歷恆的左眼眶及鼻骨骨折,視力受損出現重影,要放9個月病假及兩次接受手術;郭兆恒的頭皮、臉部、背部和四肢均告受傷,其中額頭裂傷須縫3針。

  法官胡雅文當天判刑時斥3名被告襲警手段殘暴,暴力程度令人吃驚,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