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官方管理監控公帑運用
大偉工業大廈是首個「活化工廈改建過渡性房屋」項目,業主曾於去年4月向城規會提出改裝作賓館用途,提供112間客房。未等批准,便轉陣申請政府資助改建成過渡屋,提供116間房,兩計劃涉及的房間數目相若,不禁令人擔心5年後過渡屋計劃結束,該工廈變身成賓館,今次政府資助豈不是被濫用?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強調:「我哋係唔會津貼佢(業主)嘅商業活動。」不過,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有必要成立半官方機構或官方單位管理所有過渡屋,才能更有效監控公帑運用。
項目中止需還原
目前,政府規定活化工廈改建過渡性房屋項目為期不可超過5年,意味5年後業主可收回工廈作其他用途,屆時該大廈便可變成賓館,如今資助的改建費會否被濫用?蘇偉文強調:「我哋係唔會津貼佢(業主)嘅商業活動。」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成員、運輸及房屋局項目總監黃永雄補充,項目中止後或有需要將所有改建部分還原,相信沒有潛在利益輸送予業主。
黃永雄並指出,過渡性房屋和賓館設計、間隔未必一樣:「做過渡性房屋,我哋要睇吓採光同通風,如果有啲地方唔夠採光,我哋會有番啲公共空間去賠償,相信同佢賓館嘅設計唔同。另外,我哋亦都要求每個住戶都有人均7平方米的居住空間,如果係賓館,應該冇7平方米呢個諗法。」他又指,如果業主要想收回改作賓館,需重新向城規會申請。
據了解,整個項目由營運的非政府機構(NGO)與業主協議日後是否需要將所有改建部分還原,而還原更需要由相關NGO負責(從項目租金中儲備),難免令人憂慮NGO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和財力協商和處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要一個NGO處理還原與否,實在有點超出其能力範圍,他建議政府有必要成立半官方機構或官方單位去管理所有過渡屋,才能更有效監控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