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跨境藥品使用 港大深圳醫院制定標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從惠港16條到深圳綜改40條清單,深港兩地醫療界一直期盼放寬國際新藥准入的相關措施能盡快落地。此次《方案》將內地藥品監管體系與港澳藥品監管體系有效銜接起來,方便港澳居民在內地就醫。讓安全有效的創新醫療產品更便捷地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解決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的港澳居民因醫療需求頻繁往來粵港澳三地的實際問題。「以往沒有疫情時,還能利用交通去解決醫療方面的問題,可以跨境買藥、打針。但疫情讓很多病人無法赴港,也更凸顯了大灣區醫療一體化的重要性。」港大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表示。
作為試點醫院,疫情之前,國家藥監局就曾到港大深圳醫院調研,而在疫情影響下,也反映出,這項政策出台的重要性。盧寵茂透露,港大深圳醫院去年就成立了跨境藥品使用小組,已擬好一份涵蓋30多種藥品、醫療設備、耗材等清單,也在制定相關機制和流程。譬如,一些國際新藥在內地沒有註冊,沒有藥品代理商,這就涉及到採購、定價、藥品安全性等問題,包括進口到深圳、報關清關以及藥物不良反應等法律方面的風險問題。
做好用藥記錄 把關流程
盧寵茂表示,醫院高度重視患者用藥安全問題,希望能在放寬國際新藥准入方面,做到病人使用和流程上的平衡。同時,醫院還要做好病人使用記錄,跟蹤所有的不良事件,在有不良事件發生後,要做好上報,也做好病人的知情同意。「我們現在一直把整個流程,特別是不良事件的反饋流程寫好,給廣東省藥監局定好這些標準。相信很快的未來在深圳就可以享受到和香港一樣的醫療服務。」
「根據規定,我們雖然不是首批試點單位,但也符合申請條件,會盡早去做申請,引入國際新藥幫到患者。」深圳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院長林順潮表示,隨着整個大灣區交通發展,灣區內外病人的需求會很大,放寬港澳藥品准入,能極大的促進港澳和大灣區內地城市的醫療融合,不僅能幫到有需要的病人,為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生活、就業、創業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也能提升整個醫療行業水平,加速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