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疫措施

  強制檢測

  今日起落實《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

  對象:(1)註冊醫生臨床判斷懷疑感染新冠肺炎、(2)在指定特定處所生活、(3)特定職業,及(4)接近完成14日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

  罰則:拒絕遵從即屬違法,定額罰款2,000元;收到強制檢測令仍拒絕,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社交距離措施

  明日(16日)起實施

  ◆食肆、酒吧或夜總會的堂食時間:上午5時正至晚上11時59分;

  ◆每枱人數上限:食肆4人;酒吧及夜店2人

  註:餐飲處所非飲食時必須戴口罩,包括宴會的敬酒環節

  ◆室內運動場及溜冰場做運動期間要戴口罩,除非人與人之間有1.5米距離

  ◆蒸氣浴、桑拿、波波池等高風險場所繼續關閉

  擬加強規管酒店

  將酒店列為受599F規管的表列處所

  ◆除非來自同一家庭,否則每間房限制最多容納4人

  ◆房間訪客要登記個人資料

  ◆在酒店接受檢疫的人士,要與非檢疫住客分隔在不同樓層

  ◆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檢疫人士離開房間,不准訪客探訪

  ◆為入內人士量體溫等衞生防護措施

  外防輸入

  本月23日起,從陸路口岸入境的豁免人士需持有效病毒檢測結果才可獲豁免

  ◆豁免人士需在機場等待檢測結果呈陰性才能離開

  ◆豁免人士所屬機構要安排點對點交通工具,避免與公眾接觸

  ◆到訪過極高風險地區的領事機構人員要自我隔離14日(總領事或同級人員除外)

  ◆研究收緊航班「熔斷機制」,延長禁飛航班的時間,或收緊禁飛門檻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