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手搖飲料明年起須標糖分熱量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當局「食品藥物管理署」昨日公告修正便利店、連鎖飲料店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明年1月1日起手搖飲料糖分及熱量必須標示,包括添加的配料都要計算。
此次新制規範的商家包括便利店、連鎖飲料店和速食業者,飲料總糖分及總熱量強制標示,飲料內添加的配料例如珍珠、椰果等,其糖分和熱量也要一併計算。考量業者標示可能有誤差,可標示可能範圍的最高值;若要標示實際值,則誤差範圍不能超過20%。
最重可罰400萬元新台幣
台灣現行咖啡飲料咖啡因標示是以顏色區分不同咖啡因含量,此次新制另新增可標示咖啡因含量的最高值。此外,新制也規範,果蔬汁含量未達10%者,名字應標示為「飲料」或相同意義字樣,明確果蔬飲料的標示。
如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款,如有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