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官員主動投案變常態

■數據顯示,各地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的人數呈現大幅增加態勢,除了高壓態勢的持續震懾、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政策感召、思想教育也是推動問題幹部思想轉變的重要原因。圖為內地加強開展反腐倡廉教育。 資料圖片
■數據顯示,各地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的人數呈現大幅增加態勢,除了高壓態勢的持續震懾、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政策感召、思想教育也是推動問題幹部思想轉變的重要原因。圖為內地加強開展反腐倡廉教育。 資料圖片

  反腐高壓震懾 相關制度完善 思想教育推動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青海省副省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書記文國棟,河北省邯鄲市委書記高宏志,吉林省長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史長友,雲南省文山州政協原副主席陳曉華……僅8月以來的1個多月時間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至少11條黨員幹部主動投案的消息。除了高壓態勢的持續震懾、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政策感召、思想教育也是推動問題幹部思想轉變的重要原因。數據顯示,各地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的人數呈現大幅增加態勢,主動投案正從「現象」變為「常態」。

  9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共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受賄一案,秦光榮被控受賄2,389萬餘元。秦光榮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8月以來中紀委發布11條幹部投案消息

  青海省副省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書記文國棟,河北省邯鄲市委書記高宏志,吉林省長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史長友,雲南省文山州政協原副主席陳曉華……記者檢索發現,僅8月以來的1個多月時間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至少11條黨員幹部主動投案的消息。

  十九大以來逾5000黨員幹部主動投案

  主動投案的背後,是反腐敗高壓態勢的持續震懾,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政策感召,以及理想信念教育的強化。數據顯示,近年來,各地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的人數呈現大幅增加態勢。2019年1月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透露,黨的十九大以來共有5,000餘名黨員幹部主動投案;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顯示,2019年全國共有10,357人主動投案。

  從投案人員層級來看,既有基層幹部,也有中管幹部等。2018年7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主動投案的消息,艾文禮成為監察法頒布實施後首個主動投案的省部級幹部。截至目前,黨的十九大以來主動投案的中管幹部已有艾文禮、王鐵、秦光榮、劉士余、文國棟等人。

  值得注意的是,主動投案在時間上呈現一定的集中性,「骨牌效應」顯現。比如,艾文禮投案自首消息公布不到20天,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鐵也投案自首。

  不少問題幹部表示,自己選擇投案,首先還是因為「怕」。一個「怕」字,折射出反腐敗高壓態勢對違紀違法者形成的強大震懾力。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看來,越來越多的違紀違法黨員領導幹部主動交代問題,一方面說明高壓懲治產生了較強的震懾作用,違紀違法者的僥倖心理越來越弱,不敢腐的效應明顯;另一方面也表明制度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能腐的制度籠子越紮越牢。

  除了高壓態勢的持續震懾、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政策感召、思想教育也是推動問題幹部思想轉變的重要原因。「越來越多違紀違法黨員幹部選擇主動投案,充分說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效的持續彰顯。」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理事長李雪勤認為,隨着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制度優勢正轉化為治理效能,不敢腐的震懾效應不斷強化,不能腐的籠子越紮越牢,不想腐的自覺日益增強,標本兼治綜合效應更加凸顯。

  依規依紀依法從寬處理投案自首者

  「鑒於劉士余同志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2019年10月4日,劉士余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依規依紀依法從寬處理投案自首者,有利於教育挽救違紀違法的黨員幹部,也有着充分的紀法依據。黨紀處分條例明確,「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