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陝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韓松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松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甘肅省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松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韓松利用擔任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宣傳中心主任兼辦公廳副主任,陝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長,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西安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西安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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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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