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洗米華」的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3日被裁定敗訴,維持18年監禁刑期。周焯華及同案8名上訴人亦需向澳門政府支付相關非法收益248.65億港元。
案中被告除周焯華以外,還包括司徒志豪、張一平、馬天倫、張志堅、周振熙、盧石峰、王柏齡及梁樹榮。9名上訴人刑期分別維持18年徒刑、10年徒刑、10年徒刑、12年6個月徒刑、12年6個月徒刑、12年6個月徒刑、12年3個月徒刑、12年6個月徒刑及9年徒刑。
周焯華於2023年初被澳門法庭裁定黑社會罪、在許可地方不法經營賭博罪等162項罪名成立,其後曾多次在澳門上訴。澳門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周焯華及同案8名上訴人敗訴。
(來源:香港中通社)
責任編輯:
之袁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