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爺兵

前陣子,因為嘟嘟(鄭裕玲)約滿TVB,決定離開工作了數十年的電視台,繼續在外發展其事業的另一片天,引致有人立即化身為福爾摩斯(偵探)推斷嘟嘟離巢的因由,不是這原因就是那緣由,說得煞有介事,好像他們都是嘟嘟肚子裏的「蛔蟲」;無可置疑,嘟嘟在香港影視界是具知名度的著名演藝人,她的工作動向問題,自然是眾多觀眾所關注。

「生活本來就不易,無論過得是清淡還是雅致,甚至是悲鳴,這都是生活最真實的演繹!說娛樂圈是最現實之地,於在商言商的企業而言,若商業不將利益計算在內,企業的業務又焉能持續下去?要商業機構雨露均霑,一碗水端平,哈哈哈,可能嗎?況且人與人之間的合作往往都是建基於利益之上,演藝人亦不例外,除非該演藝人本身就身家豐厚,不愁穿吃,視演藝工作是『玩票』性質,不然同樣會要求名利成正比,縱使如此也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亦有熱愛演藝而捨不得退圈的大有人在,只能說大家的要求不同。」

曾身處行政管理高層的人士指,演藝人續約時,電視台要視乎該演藝人的業務能力(就是能為電視台在人脈上、廣告商支持的資源等等)及受觀眾歡迎程度,如某位已故的女藝人,在主持大型節目既有特定廣告商的支持,又能「壓場」……但續約時要求加薪的百分比不高,表明續約是因電視台能帶給她名氣的持續性,故此續約之事雙方一拍即合!然而,亦有演藝人要求加薪要「整數」,其實他們這要求完全不過分,所謂「整數」可能是三五十元而已,不過商業機構條數不是這樣計算的,小數怕長計吖嘛!僱員認為一間每年利潤數億元的公司三五十元不算什麼?結果是公司不答應,僱員選擇離開另謀發展,說白了,雙方都是從自身利益作考量,尤其是影視圈,就算特別現實,也不能將「捧一個踩一個」的意識形態擺得「太出面」,各自做些門面功夫留一線,他日好相見不是更好嗎?反正利益下並沒有誰「食碗面反碗底」的操作。

論演技及當節目主持人的功力,嘟嘟是穩坐「阿姐級」的人馬,有觀眾認為嘟嘟亦是喜劇人之一,回想當年嘟嘟與周潤發、張學友、馮寶寶等合演的一齣短喜劇,各人的表現,喜劇感十足,令觀眾笑破肚皮,至今仍印象深刻,數十年光景過去,演藝人們在影視圈都有過不少的貢獻,今時今日他們另有計劃安排,何嘗不是從自身利益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