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頴怡 律師 香港廣西社團總會會長 選委會委員

本港法院准許外國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審理,行政長官李家超隨即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作為香港法律界人士,我堅決支持行政長官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進行釋法,固本清源。

行政長官李家超作為特區第一責任人,在事關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上當機立斷,建議提請人大釋法,這一舉動正是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體現。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問題上,香港司法機構必須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得到有效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和港人福祉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果外國律師依據普通法的判例作辯護,將引起各界對香港是否有能力維護國家安全的擔憂,為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埋下隱患。

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沿用普通法體系,特點是反覆參考判決先例。黎智英聘用外國律師案件,一旦成為先例,則此後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均可聘用外國律師參與,香港法庭有可能淪為外國勢力興風作浪的政治舞台,給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造成巨大風險。因此,只有透過人大釋法,根據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解釋清楚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能否參與有關香港國安法案的處理工作,釐清法理邏輯、原則,消除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

2019年修例風波,黎智英為首的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國勢力,分化撕裂社會,企圖顛覆政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給香港造成重大損失。香港國安法出台實施,為香港撥亂反正,成為香港社會穩定繁榮的定海神針。黎智英作為勾結外國勢力的反中亂港代理人,必須受到法律審判、制裁。在此節點上黎智英聘請外國律師,企圖引入外國勢力介入香港司法,公然挑戰國安法。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堵塞維護國家安全漏洞,不讓別有用心之徒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