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公報上月踢爆長洲「覆核狂」郭卓堅「霸公屋」,到昨日房屋署證實已收回有關公屋,前後不過一個月時間。房屋署效率之高,令人刮目相看。然而,這不應該是事件的結束,而是開始。有關部門應該調查其申請公屋時有沒有虛報資料,獲編配公屋後有沒有非法出租,此外,其東堤小築的居所涉及僭建被投訴13年,更要有處理結果。「郭卓堅現象」反映特區政府在不斷進步,但仍需要大力改善工作作風,積極作為,切實做到「以結果為目標」,讓市民真正感受到公平公道。

申請公屋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事先核查無可避免。郭卓堅作為長洲「覆核狂」,他在東堤小築有居所,更涉及僭建問題,這一點人盡皆知,他憑什麼申請公屋呢?但事實是,他不僅申請了,而且被批准了,更很快獲得編配位於油塘的公屋單位。有人質疑他使用虛假資料欺騙政府,這並不是空穴來風。事實上,連他的太太都曾提出過有關疑問,有關部門卻彷彿蒙在鼓裏,直至大公報報道後才如夢初醒。如果有人涉及以假文件欺騙政府,那就是刑事罪,收回公屋只是第一步,必須追究其相關責任,以儆效尤。

郭卓堅除了「呃公屋」,還涉嫌違反租約。油塘街坊及屋苑保安證實,很少見到郭卓堅入住有關單位。郭卓堅昨日承認,自己長居長洲,很少在油塘公屋居住。傳媒更報道,有關單位由一名女子居住。那麼,有關女子是什麼身份,郭的親屬或是一般租客?有沒有涉及金錢交易?這些都是調查的重點。公屋是稀缺資源,多少無殼蝸牛為求上樓而望穿雙眼?公屋資源決不能被濫用。

如果說,房屋署在一個月內收回郭卓堅非法霸佔的公屋,展現了高效率,那麼屋宇署在處理郭卓堅涉僭建方面的慢速度,就令人無法理解了。屋宇署上月接受大公報記者查詢時,回覆稱「正詳細檢視相關資料,如證據充分,便會向法庭申請向相關人士發出傳票」。然而,郭卓堅被揭僭建已經13年,還在繼續檢視?證據仍不充分?還要投訴多久,問題才能得到正視?

市民利益無小事,房屋問題、土地問題,更是大事。霸佔公屋、居所僭建等歪風層出不窮,一方面是私心作祟,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有些部門調查和執法慢條斯理,形同變相縱容。北角華匯中心被指霸佔公共地方,阻礙行人,傳媒跟進報道,有關部門答應調查,可惜要麼是敷衍式的「到此一查」,表示「沒有發現」,要麼乾脆泥牛入海無消息。有市民抱怨,過去是不投訴就不處理,現在是投訴了也未必真處理。

有道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從郭卓堅涉霸公屋及僭建,不僅反映其個人品質有問題,更折射「郭卓堅現象」,那就是多少年來有些部門不積極作為,沒有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這樣的事情多了,看在市民眼中,必然影響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新一屆政府提出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綱領,更明確一百多個「關鍵績效指標」,具有針對性,受到民意歡迎,重要的是說到做到,劍及屨及。

正如有人指出,垃圾蟲在街頭丟垃圾固然可惡,但相比那些霸公屋、霸公地和僭建的行為,孰輕孰重?沒有理由對前者立即罰款,對後者卻「放軟手腳」。只有讓市民看得見、感覺得到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