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梓敬 立法會議員

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3周年,全港各區均有國旗及區旗在大街飄揚,特區政府也從善如流,首年制定豁免收費機制,讓公眾在指定期間免費在路燈燈柱上懸掛國旗、區旗或節慶宣傳品,增添節日氣氛。豈料有滋事者故意違法,在北角拆下在路邊豎立的24支國旗及區旗,並拋出馬路,部分旗幟更遭駛經車輛意外輾過。如此嚴重侮辱國旗是公然冒犯國家、民族尊嚴,肆意踐踏「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必須依法嚴厲懲處,以儆效尤。

國旗是國家主權的象徵,任何對國家象徵作出貶損行為,都是對國家和人民的侮辱,也是對法律的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並規定對侮辱國旗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國旗法早已被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成為經本地立法後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根據《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任何人不論是在現實生活還是虛擬世界中,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及國徽,均屬犯罪,最高可處以第五級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可見,涉案人士的破壞行為已屬刑事罪行,香港警方須依法通緝和追究涉事者的刑責。

褻瀆國旗是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允許。美國的法典也列明了不可對美國國旗有所不尊重。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任何人侮辱和損壞國旗都罪不可赦、難以接受,特區政府必須嚴肅處理。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多個亂港組織相繼自行解散,但仍有少數反中亂港分子蠢蠢欲動搞破壞,各界不能掉以輕心。就如今年6月,警方採取連串行動拘捕多人,檢獲不少「港獨」標語、旗幟、仿製槍及氣槍。另早前有人前往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悼念英女王,其間舉起亮了燈光的手機唱「港獨」歌曲,當中有吹奏口琴男子被捕。如今亂港分子毀壞、侮辱國旗,明顯進一步踐踏國家底線,特區政府必須加快依法懲處涉案者,盡快控制及有效處理這些對國家及特區政府的軟對抗行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除此之外,香港特區政府須強化中小學生的國情教育,例如去年教育局發出指引要求中小學舉辦升國旗儀式,讓學生從中認識國旗、國歌、升旗禮儀、摺旗程序等,參與的學生可以從尊重國旗開始,對國旗有敬畏之心,進一步認識國家歷史,繼而增強自己國民身份認同感,這些都是很好的方向。特區政府應該持續多做工作,鞏固下一代對國家的正面印象和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