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江浩 民建聯培訓委員會副主席 教聯會理事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八所資助大學已先後公布推行國安教育的安排,例如香港大學修改畢業要求,學生須修讀一個與國安法相關的課程,才可畢業。香港教育大學也宣布,國安法及國家安全教育已列入必修的通識課程中。教育局也對全港中小學校發出指引,在學校開展國安教育,培養香港青少年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早前有報道指香港中文大學舉行迎新日,為新生舉辦迎新講座和書院介紹。迎新講座尾段邀請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李浩然博士主講「國家安全講座」,但轉播廳內有逾半新生在中途離開,並有新生對該環節感到突兀云云。有關報道暴露出一些大學生仍對國安教育存有抗拒,有心逃避香港國安法。對此情況,教育局應該加以重視,不能只呼籲學生遵守學校要求和相關紀律搪塞了事。教育局及大學校方須下一番功夫,將推動學校國安教育工作及政策落到實處,不容許以走過場的方式應對國安教育。

全港學校,尤其是各大專院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有其必要性。回想起2019年,部分青少年學生參與街頭暴力衝突,大學校園更被黑暴侵佔,校園內外被暴徒大肆破壞,留下千瘡百孔的場面,相信不少市民仍歷歷在目。中文大學因為暴徒佔據校園與警方對抗,被冠以「暴大」這個污名,多年辛苦建立的校譽毀於一旦。事實說明,多年來一些青少年學生因為長期缺乏國家觀念,國家安全教育不到位,在反中亂港分子及外部反華勢力煽惑及鼓動下,往往對社會造成極大傷害及嚴重破壞。

激進分子在一系列非法暴亂事件中對社會的傷害及破壞,令廣大香港市民相信,在大學內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是絕對必要的。對此筆者有兩點建議:首先,教育局局長也應定期列席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向委員會匯報全港學校特別是大專院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的進度及成效。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九條,特區政府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對學校有指導及監督的職責。因此,教育局對國安教育的推動負有監督權,必須要求學校將相關工作落到實處。其次,學校推動國安教育應設立類似特區政府的KPI(關鍵績效指標)評核方法,每年要向教育局提交國安教育的進度及成果,這樣有利教育局評核學校國安教育的工作績效,也有利教育局制定獎勵方法以嘉獎一些推動國安教育有成效的學校。上述建議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教育局要做好監督作用,讓國安教育落實到校園每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