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青年涉嫌在「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頻道發貼文,煽惑他人在平安夜上街集結、襲擊「落單」警員等,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時,辯方透露被告擬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惟爭議餘下3項控罪應否由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陳泰森(22歲、送貨員),其代表大律師昨在庭上透露,被告擬承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並提議法庭可先為被告索取精神報告,惟法官郭偉健考慮到被告尚未正式答辯,認為現階段不適合索取報告。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2月13日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指,被告在2021年8月19日至12月8日期間,分別在「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頻道「LIBERKONG公海」發表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是案本月初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時,辯方就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可否交付區域法院審理提出爭議。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在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該3罪可與首項煽惑罪一併轉上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