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有關的立法方向傾向從嚴處理,任何牽涉到國家安全、公眾、擾亂市場秩序,例如破壞金融體系的正常運作、製造物資短缺,引發不理性的搶購潮,及在疫情期間發放虛假消息,影響抗疫防疫工作等,均列入規管範圍內。有關部門期望於6月完成研究,由第六屆特區政府決定何時提上立法議程。
陳積志昨日在會上表示,有關研究於去年11月展開,團隊正研究世界各地應對假資訊的立法經驗,包括內地、新加坡、馬來西亞、美國、歐盟、英國、法國和德國,目前已完成假資訊對社會的影響和現行規管不足的地方的分析,正收集不同持份者意見,期望年中完成所有報告後,可以提出具體方案。
他表示,將會從四個方向入手,包括察覺假資訊、辨別資訊真偽、處理假資訊和執法,也會考慮與事實核查和科研機構合作。至於立法會議員提出與民間團體合作收集有用的資料,也是可以研究的範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發言時亦指,在第五波疫情中,社會上有人於社交平台自稱確診者公然違反隔離規定,及鼓吹確診市民四處傳播病毒,意圖妨礙政府的抗疫工作,警方必定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絕不姑息。
截至2022年4月30日,有19人因煽惑他人違反防疫措施、煽惑他人破壞政府防疫設施或發放虛假抗疫消息而被警方拘捕。
他強調,互聯網世界並非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則上均適用於網絡世界。雖然香港目前並未有假新聞法,但現有法律框架下已經有若干條文可處理散播不當資訊。任何鼓吹他人犯法的活動,無論有關行為是否發生在互聯網上,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均受相關法例規管。
鄧炳強指出,虛假資訊議題牽連甚廣,環顧世界各地,都未有發現能以單一法例,可同時處理涉及假新聞發布、網絡虛假言論,及操控選舉的虛假資訊等情況。他透露,自己也曾是假資訊的受害人,被某個已停運的媒體歪曲其說話,需要盡快澄清。
他認為,假資訊造成社會混亂,意圖分化社會,影響公共秩序和國家安全,必須嚴肅正視。他強調市民要合法和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如發現有不當言論,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執法。與此同時,特區政府亦積極利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例如香港品牌網頁、添馬台和各部門的社交媒體專頁,直接向市民發放資訊及澄清信息。
黑暴假新聞充斥迷惑公眾煽仇宣暴
(記者 蕭景源)修例風波期間黑暴猖獗的「元兇」之一,就是攬炒派黑手操縱網上打手編造及散播謊言,繼而由縱暴煽暴的「黃媒」包裝跟進,成為抹黑警隊和特區政府以及蹂躪香港法治的醜惡工具,假新聞及「獨論」充斥社會迷惑公眾,更加荼毒大批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針對修例風波期間氾濫的假新聞,香港文匯報曾梳理出攬炒黑暴文宣炮製的「八大謊言」,並拆解其前因後果,讓公眾看清他們背後卑鄙無恥的真面目。其中攬炒政棍岑敖暉在社交平台散播科大生周梓樂「被警謀殺」,今年4月承認藐視法庭罪被判6周,已足證假新聞是政棍亂港工具。
黑暴「八大謊言」包括:15歲女學生陳彥霖「被自殺」;港鐵太子站「8·31打死人毀屍滅跡」;18歲少女在荃灣警署「被輪姦成孕」;尖沙咀警署外「爆眼女」;「新屋嶺集中營」;「沙嶺墓葬義士」;科大22歲男生周梓樂「被黑警推下樓」;元朗「7·21警黑勾結」。
這些謊言後來一一被事實戳破,市民更加認清:謊言就是謊言,無論亂港分子怎樣演繹,都無法蔽蓋其險惡用心。
各國立法打擊假資訊(部分)
新加坡
2019年10月實施《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案》,要求社交網站等網上平台須修正甚至移除當局認定的假訊息,違者最高可被監禁10年或罰款100萬坡元(約566萬港元)。
馬來西亞
國會於2018年4月通過《反假新聞法案》,列明任何人包括本地或居於海外的國民,若在知情下使用傳統新聞媒體、數碼刊物及社交媒體散播假新聞,最高可被罰款50萬令吉(約89萬港元)及監禁6年。
美國
2016年實施《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同時,國會內亦有聲音建議實施「誠實廣告法案」,規定電視、電台、紙媒或數碼媒體上的政治宣傳廣告,須標示贊助方。
德國
國會於2017年6月通過《社交網絡強制法》,規定擁有200萬以上用戶的社交平台如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在獲通報後24小時內,須撤除明顯非法的仇恨言論、恐怖主義、種族主義內容及假新聞。
法國
現行《新聞自由法》有防止仇恨言論和假新聞的相關條文,違者可判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最高4.5萬歐元(約37.2萬港元)。
社評|打擊與教育並重 遏止假資訊散播
立法會昨討論打擊網上虛假資訊議題,政府指計劃本年中完成立法研究報告。無論是修例風波期間,還是當前抗擊疫情,本港長期深受網上虛假資訊困擾傷害,盡快完成立法、打擊假資訊散播,必要性迫切性不言而喻,政府要加快立法步伐,並高度重視甄別網上虛假資訊的教育,提升市民尤其青年學生的媒體和閱讀素養,多管齊下遏止假資訊散播。
虛假資訊,是為傷害個人或社會而故意製造和散播的虛假消息,當中包括假新聞等。修例風波期間,本港假新聞充斥,成為黑暴迷惑公眾煽仇宣暴亂港的工具,如港鐵太子站「8·31打死人毀屍滅跡」、18歲少女在荃灣警署「被輪姦成孕」、尖沙咀警署外「爆眼女」等,假新聞成為抹黑警隊和特區政府的工具,更荼毒大批心智未熟的青少年,成為「港獨」黑暴的棋子。在本港抗疫關鍵時刻,有人刻意散播疫苗虛假資訊,更鼓吹確診者到公共場所散播病毒等。網上虛假資訊早已成為本港公害。
針對網上假資訊氾濫情況,特區政府多管齊下、遏止假資訊傳播:一是依據現有法律打擊假資訊;二是通過新聞發布會、官員訪問及社交媒體短片等多渠道及時發布正確資訊,澄清、消除假資訊影響;三是去年11月起已聘請顧問研究假資訊立法議題,目標本年中完成所有報告。
特區政府多管齊下遏止假資訊傳播的方向值得肯定,惟社會各界希望政府立法的步伐應該更快。法國2018年已訂立《反資訊操縱法》,在選舉期間,法官有權在48小時內決定是否要求移除已在網上廣泛散播、但被視為虛假的內容;新加坡2019年訂立《防止網絡假資訊和網絡操縱法》,可要求更正具損害性的網上虛假資訊內容,亦有權移除導致嚴重損害的假資訊及停用虛假賬戶等。特區政府立法打擊假資訊的進程,與市民的期待有相當差距,政府應提升立法的緊迫性,加快立法進程。
目前全球在遏止假資訊傳播上,亦重視提升市民尤其是青年學生甄別虛假資訊的能力。芬蘭和德國尋求私人機構的支持,推行事實查證措施,芬蘭並致力提高民眾的媒體素養。這些主動作為消除假資訊危害、聯合民間力量加強公民媒體素養教育的做法,值得特區政府借鑒、吸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