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民政事務處24日聯同黃大仙警區和衞生署在黃大仙3幢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執法行動。行動由24日上午約7時開始,至上午約10時結束。

由24日上午約7時起,黃大仙龍翔道110號豪苑第一、第二及第三座的受檢人士被要求出示根據政府早前就該3幢大廈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期限內,曾接受新冠病毒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政府派員於該3幢大廈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並到大廈內進行檢查,確認他們是否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檢測。

行動中,政府共檢查了約560名受檢人士的檢測報告,其中34名人士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政府已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