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杏研 公共政策分析員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嬰幼兒院舍童樂居職員涉嫌虐待幼兒事件,全城悲憤痛心。虐兒事件一宗也嫌多,是次受害兒童至少約30人,徹查事件是當務之急。當局要加強監管嬰幼兒院舍,確保兒童受到周全照顧,免受任何傷害。與此同時,政府也應重新審視事件反映的深層次社會問題,長遠改善基層幼兒教育。

是次案件中,涉事機構失職,難辭其咎。不過,政府監管是否存在缺失,也需要認真檢討。社署早前表示,已就事件成立專責小組,進行全面調查和提交檢討報告,並已敦促涉事機構落實改善措施,重新檢視管理機制。

不少業界和社會人士都表示,當局應設強制虐兒通報機制,即由社工、教職員及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士判斷兒童被虐的徵兆,一旦有所懷疑,必須要進行通報。目前全球有至少70個地方把通報懷疑虐兒個案列為法定責任,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也在2013年提議特區政府設立強制舉報機制。時至今天,香港政府仍在擬訂有關立法建議,有立法會議員早前亦促請政府加快進展。面對保護下一代的問題,行政立法實在要加強合作,盡快通過法例,增強阻嚇力。

是次虐兒案除了反映人手培訓、監管等問題,更牽涉社會家庭及貧窮問題。案件中童樂居院舍主要照顧0至3歲的嬰幼兒,通常是棄嬰、孤兒、經法庭轉介或來自破碎家庭的孩童,是最缺乏家庭關愛、最需關顧的一群。

現時,特區政府投放於幼兒教育的撥款,仍是低於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的平均值,本地幼兒教育的發展持續滯後。早於十年前,經濟學家詹姆士赫克曼的研究指出,幼兒教育應是社會政策的重點。研究認為,投資回報率最高的階段,並非大學、研究所階段,而是學齡前教育階段。換言之,投放在幼兒教育比投放在其他級別更為「划算」。研究也指出,在高質量學前教育領域每投入1美元,就可以節省社會以後處理社會問題(如提升畢業率、減低犯罪率)所需的開支高達7美元。研究同時發現,優質的學齡前教育能改變貧困孩子的未來發展。因此,從社會整體成本效益而言,政府應更重視投資幼兒教育。

為弱勢兒童提供優質幼兒教育,是紓緩經濟及社會不均現象的關鍵。筆者期望,虐兒案響起的警號能促使政府加強資源投入與責任承擔,建構一套可以促進社會公平、提高教育質素的幼兒教育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