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人稱「Lunch仔」的19歲示威常客李國永,去年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參與示威活動期間違反限聚令,他早前承認控罪。原定今日(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的判刑未能完成,將押後至12月16日,待索取勞教中心、感化、教導所等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

人稱「Lunch仔」的19歲示威常客李國永認示威違限聚令,待索勞教中心報告兩周後判刑。(資料圖片)

辯方指,被告因身體狀況不願接受社服令及感化令,望本案以罰款處理。惟裁判官莫子聰指出,當日的聚集違反第599G章附表(一),李國永「唔好好讀書,淨係顧住搞政治」,置防疫於不顧 ,而且其人數及地點有機會令傳播疾病的風險增加。莫官明言不適合以罰款處理,但決定給被告一個機會,先行索取報告。

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和你sing」活動,商場內有超過20人聚集,有人呼叫口號及展示政治標語,警員聞訊後到場並設立封鎖線,惟被告在內共6人未有離去,結果遭票控。

責任編輯: 于丁糸